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2024-05-19 21:18

1. 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1.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主要为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部分救助项目扩展到7-14岁。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优先救助。2.救助条件:①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或居住证。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③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④残疾儿童监护人有正确认识和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3.救助内容及标准:①定点医院确诊的0-6岁残疾儿童,按400元/人给予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②为0-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③为7-14岁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聋儿提供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9000元/人/年;④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提供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⑤残疾儿童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康复训练救助,其中,多重残疾儿童可由其监护人在同一定点康复机构自主选择康复训练类别,但全年享受救助服务标准不超过单项康复训练救助标准。⑥由定点康复机构免费向听力残疾儿童提供适配或手术服务,适配服务救助标准为1200元/人。⑦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服务:为经评估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0-14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免费实施术前筛查、植入手术及4次术后调机服务。上述服务救助标准为16000元/人,确因招标采购产品原因未通过项目筛查而自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给予其30000元一次性救助;肢体矫治手术:为0-14岁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12000元/人;⑧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支持性康复服务,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4.申请:由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救助申请。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向所属设区市或县级残联组织提出救助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定点康复机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