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卖掉投资股市这算共同财产。

2024-05-18 21:46

1. 婚前房子卖掉投资股市这算共同财产。

对于下列情况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劵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劵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劵、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婚前房子卖掉投资股市这算共同财产。

2. 婚前买的股票,赚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股票婚后收益是共同财产,但婚前股票的本金不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4.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婚后产生的收益,而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余的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5.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涨了归谁,算夫妻双方共同持有吗??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后还是个人操作,对方没有参与,应该认定本金和升值为个人财产。如果另一方参与了,则需要考虑作为夫妻财产分割。
所以,究竟是你的个人财产还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看你的股票升值对方有没有出力了。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涨了归谁,算夫妻双方共同持有吗??

6. 婚后炒股算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俗话中的炒股票,也就是投资股票属于投资理财的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一方投资所得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炒股票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对于一方在婚前就用自己的财产炒股票,在婚后得到相关的收益,自己用个人财产投入的部分应当算入个人财产,只有股票的增值收益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股票的收益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不同,股票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将股票的收益作为个人财产的孳息,纳入一方个人财产部分。但是,由于股票的前期投入属于个人财产的投入,因此,就不能将这个部分划为夫妻共同财产。拓展资料:炒股票就是买卖股票,靠做股票生意而牟利。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实现套利。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他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水与船的关系。水溢满则船高,(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水枯竭而船浅,(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  A股开户流程  1、开立股东卡:本人持身份证、开户费(沪40元、深50元)--交柜台,填写协议书。  2、开立资金卡:本人持身份证、股东卡-在资金柜台填写开户协议书。  3、银证联网:本人持身份证、资金卡、银行储蓄卡--填写相应表格--交资金柜,如无存折可根据需求当场办理。  机构法人A股开户手续的具体步骤:  1、开立股东卡: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开户银行账号、法人及本人身份证、开户费(沪400元、深500元)--交柜台。  2、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本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在资金柜填写开户协议书。  B股开户流程  1、凭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到外汇存款银行将现汇存款或外币现钞存款划入银行B股保证金账户,获取进账凭证(不允许跨行或跨地划转外汇资金)。  2、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本人进账凭证到证券公司开立B股资金账户(最低金额1000美元或7800港元)。  3、最后,凭B股资金开户证明开立B股股票账户,开户费为上海19美元,深圳120港元。  股市术语  市盈率:股票价格除以每股盈利的比率,亦称本益比。  市净率:市价与每股净资产之间的比值,比值越低意味着风险越低。  换手率:一定时间内市场中股票转手买卖的频率,也是反映股票流通性强弱的指标之一,其计算公式为:周转率(换手率)=某一段时期内的成交量/发行总股数×100%。  成交量:股票交易所内买卖股票的股数。如卖方卖出100万股,买方同时买入100万股,则此笔股票的成交量为100万股。  成交额:股票按其成交价格乘上其成交量的总计金额。  常用技术指标:MACD、RSI、KDJ、ASI、OBV等,这些指标为股市投资的辅助式工具,但选择个股最好从基本面出发。

7. 婚前买的股票,赚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金女士咨询: 我和丈夫是2008年初结婚的。 在2004年的时候,我以个人的钱款买了一定数量的股票,一直捂着未动。到结婚前的时候,已经有了近17万元的收益。结婚没几个月,我们一起在电脑上看股票行情的时候,他看到我的股票收益有15万元。丈夫替我高兴之余开玩笑地说:“这15万元也有我的份,将来若离婚,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虽然他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但是我听了心里很不舒服,也很想弄弄明白。 我想咨询一下: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个人的“私房钱”? 三、万一我以后把股票抛掉,我的这些股票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里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二、“私房钱”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上述司法解释虽然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 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因此,对“投资取得的收益”的归属问题,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一方婚前或婚后仅供一方所有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收益部分应归夫妻共同财产。(二)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三)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黄金或古董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你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赚的收益,不能认定为“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符合“万变不离其宗”的财产分割原则。 四、以上建议,供你参考。 凯安律师事务所 潘家永 律师

婚前买的股票,赚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婚前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婚后产生的收益,而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余的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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