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传销吗,政府是怎么处理的?

2024-05-19 18:06

1. 国外有传销吗,政府是怎么处理的?

国外有传销
源自美国舶来品 在国内传销即非法,“传销即‘拉人头’。通俗地说,通过扩大组织层级来支付佣金。新人要么缴纳入会费,要么发展下线,拉多少人头付多少钱。”北京市丰台检察学会副会长任海涛向搜狐号“知世”如此描述“传销”。
“庞氏骗局”在其后被许多非法集团复刻,最终成为了所谓“金字塔营销”,参加人付钱给公司以换取销售商品和介绍他人加入计划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而因介绍他人加入计划所获得报酬与销售商品给最终用户无关。此后还有衍生出名目繁多的“老鼠会”,它们都指向一个新模式——传销。

1、《反金字塔式促销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法规和美国各州直销法律之外,美国大部分州还有“冷静法”,说白了就是给消费者一个头脑冷静的时间,可以在三天内全款退还因被哄骗而购买的货物。
2、加拿大《公平竞争法》第55条对多层次传销作出定义,第55.1条明确提出禁止金字塔销售,对违法者处5年以下徒刑及2.5万加元罚款。
3、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任何人在商业活动中,采取下列方法直接或间接引诱一个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权力,即属于滚雪球销售行为。具体方法是:通过介绍加入,被介绍加入就可以获取产品、服务、某种权力的报偿。对这种违法行为,处以2年以下徒刑和罚款。
扩展资料
国务院的《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认定为:“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传销的认定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国外有传销吗,政府是怎么处理的?

2. 打着加拿大永明金融的旗号做传销

发现传销要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报告。传销是指以入会的形式加入,并要缴纳数千元的入会费,通过发展下线从中抽取高额利润,一般从亲友中下手。传销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其中组织领导者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在外国传销合法吗

在外国一样也是不合法的行为.
 
传销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伴随而产生了“金字塔”欺诈等违法活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形式对传销作出界定。概括的讲:一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传销制定了明确的限制性条款;二是,世界各国都坚决禁止金字塔集资诈骗行为。
  美国是传销的发源地,对传销的法律规范,一是依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规定;二是美国各州的法律规定。具体包括:(1)媒体销售法;(2)多层次传销管理法;(3)商业机会法;(4)禁止金字塔销售法。
  加拿大《公平竞争法》第55条对多层次传销作出定义,第55.1条明确提出禁止金字塔销售,对违法者处5年以下徒刑及2.5万加元罚款。
  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任何人在商业活动中,采取下列方法直接或间接引诱一个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权力,即属于滚雪球销售行为。具体方法是:通过介绍加入,被介绍加入就可以获取产品、服务、某种权力的报偿。对这种违法行为,处以2年以下徒刑和罚款。

在外国传销合法吗

4. 加拿大爱德华集团传销

你好,近期出现大量此类骗局,天上不会掉馅饼,建议不要理睬,安心工作才是王道,祝你生活愉快如意。

5. 传销组织在国外被称为什么

传销组织在国外被称为金字塔销售计划,俗称老鼠会。
金字塔销售计划,俗称老鼠会,是变质的“多层次传销”。在美国称为“无限连锁制度”、“金字塔促销计划”,“金字塔销售计划”、“金字塔俱乐部”;在香港则称为“金字塔行销法”。
而日本则被称为“无限连锁贩卖”及“倍增市场学”,旨在强调该法是用乘数作为基础,不但可以倍增时间、空间,更可以倍增营业额。
此外,金字塔销售计划还被称为“滚雪球销售计划”、“连锁销售计划”和“金字塔计划”。

扩展资料:
20世纪60年代,由于安利公司直销模式在市场的取胜,一些美国的非法商人开始分析安利的行销制度,并对其加以模仿、剽窃和篡改,设计出了一套类似安利的行销制度。
命名为“金字塔销售计划”来诈骗消费者。这就是“老鼠会”的由来。根据美国FTC调查,“老鼠会”最早是由美国人威廉.派屈克于1964年在加州搞起来的,当时的公司名为“假日魔法公司”。
8年中业绩从52万美元窜至1972年的2.5亿美元。大约同时成立的“老鼠会”还有“佳线产品公司”。这种“金字塔销售计划”完全没有了纽崔莱直销的积极作用,而成了纯粹的骗钱游戏。
1971年,美国FTC宣布“假日魔法公司”为非法传销组织。同年,“佳线产品公司”的传销方式也被宣布为非法行为。“老鼠会”无法在美国立足,便开始跨国发展。
在加拿大、欧洲、日本、中国等地都出现了“老鼠会”。由于他们牟取非法暴利,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相继被各国政府取缔。
但短时间内能够聚敛起巨大利润的非法传销方式,仍能吸引着众多的不法之徒。所以“老鼠会”在禁止之下仍不能绝迹。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主席、美国安利公司前总裁狄克.狄维士介绍。
尽管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但老鼠会金字塔诈骗行为在美国依然存在。他认为,虽然不能消除这种犯罪行为,但教育和觉悟的普遍提高是防止这种欺诈行为的最有效途径。
上世纪末期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在规范直销的同时对非法传销也就是老鼠会进行了坚决打击。
但由于传销具有较强欺骗性、隐蔽性,极少数传销网头在巨大利润驱使下屡屡铤而走险,所以“老鼠会”虽经持续打击,仍没有绝迹。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字塔销售计划

传销组织在国外被称为什么

6. 谁能详细地解说下那些著名的商业骗局?如"拆东墙补西墙"..........

  一、连环信 戴夫·罗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连环信的始作俑者。20年前,第一封格式化的连环信从邮局发出,连环信的标题是“快速赚钱”,信中要求收信人将一定数额的钱寄到信中列出的几个名字名下,然后将这封信复制寄到其他地址。连环信中许诺,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用小投资赚大钱,在60天内就能赚到4万英镑。戴夫·罗斯是否真有其人,谁也无从知晓。   二、彩票骗局 加拿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给一些英国家庭(通常是老年人)打电话,告诉他们中了加拿大的彩票大奖,而要兑奖,必须先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尽管手段很拙劣,但仍有很多英国人上当,有人甚至被骗走4万英镑。   三、传销诈骗 2001年,一个名为“女人授权给女人”的金字塔传销诈骗案成为世界报纸重点报道的对象,这一诈骗案席卷整个英国,令许多英国妇女遭受巨大损失。这一骗局采取交纳入会费的方式,鼓励女性投资,许诺投资3000英镑就可以得到24000英镑的回报,还竭力从会员那里套取其家人和朋友的联系方式。很多人因此失去了3000英镑的入会费。   四、 “419诈骗案” 你是否收到过一封英文电子邮件,写信人自称是尼日利亚政府某高官的家人,因政变或贪污行为暴露,其银行账户被冻结,需要有人帮助才能将数千万美元转移出来,然后要求你提供资金以及银行账号的细节,帮助他们转移这笔资金,并许诺给你丰厚的回报,但实际上他们会取空你的账户。这就是尼日利亚“419诈骗案”。   据调查,尼日利亚骗子每年在网上行骗钱财达4000万美元。   五、征婚骗局 人们常说,爱情会遮蔽人的眼睛。这或许是越来越多爱情骗子通过互联网交友中心诈骗的原因。今年初,一位名叫拉姆的新加坡已婚妇女因利用征婚骗钱而被判入狱6个月,她以结婚为诱饵,骗取了一名美国男子45000美元(折合22000英镑)。   六、 “庞氏骗局” 20世纪最典型的骗局之一是“庞氏骗局”,这是金字塔传销的模板之一,后来的许多骗术都是从“庞氏骗局”衍生出来的。庞氏骗局得名于查尔斯·庞兹,他1920年开始从事投资欺诈,大约4万人被卷入骗局,被骗金额达1500万美元,相当于今天的1.5亿美元。庞兹最后锒铛入狱。   七、金字塔传销骗局 上世纪90年代,阿尔巴尼亚2/3的人口在最具破坏性的金字塔传销骗局中失去了自己的毕生积蓄,引发街头骚乱,导致数千人死亡,在这个贫穷的国家差点掀起了一场内战,最后导致政府垮台,因为一开始,这一骗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八、克洛斯骗局 巴洛·克洛斯骗局是英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骗局之一。上世纪80年代,巴洛·克洛斯公司吸收了18000位私人投资者的资金,这些受骗者都认为自己投资的是没有风险的政府债券。实际上,大笔资金进入了公司的创始人彼得·克洛斯的私人账户,他把这笔钱用来购买私人飞机、豪华汽车、豪宅和豪华游艇,过着奢侈的生活,直到被揭发出来,锒铛入狱。   九、白血病骗局 一些骗子颇懂得触动人们的心弦。几年前,美国印第安纳州有一对夫妇声称自己的孩子患上了白血病,希望能够在孩子死前尽量满足她的梦想。整个小镇都被调动起来为他们捐款,最后筹集了13000美元。结果,事实证明,他们的孩子很健康,而他们一家人带着骗取的13000美元,飞到佛州的迪斯尼乐园大玩了一场。   十、虚拟银行骗局 今年初,风靡全球的在线游戏《第二人生》中出现了一个虚拟银行“ Ginko Financial”,它声称可以给投资者带来高额回报。但该虚拟银行很快倒闭,导致许多人无法拿回自己的投资。之后,《第二人生》上又出现了一个银行,它在吸收了众多虚拟货币——林登币之后,关门大吉,而银行的两位开办者把250万林登币兑换成了现实中的货币——5000美元,再也不在《第二人生》上露面。

7. 今天很奇怪接到一个+01977383的电话(显示是美国加拿大的),说我涉嫌传销,要付法律责任咋回事?

这是诈骗短信,我也有收到过,千万不要回!有一阵时间我们学校还多同学收到这种短信,还有一个被骗了8万多块钱呢!千万不要回哦!不用理会删掉就行

今天很奇怪接到一个+01977383的电话(显示是美国加拿大的),说我涉嫌传销,要付法律责任咋回事?

8. 传销组织在国外由来已久,被称为什么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传销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而真正意义上的最初的传销组织正是“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源自于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人, 他是一个意大利人,1903年移民到美国。在美国干过各种工作,包括油漆工,一心想发大财。
他曾因伪造罪在加拿大坐过牢,在美国亚特兰大因走私人口而蹲过监狱。经过美国式发财梦十几年的熏陶,庞兹发现最快速赚钱的方法就是金融,于是,从1919年起,庞兹隐瞒了自己的历史来到了波士顿,设计了一个投资计划,向美国大众兜售。
这个投资计划说起来很简单,就是投资一种东西,然后获得高额回报。但是,庞兹故意把这个计划弄得非常复杂,让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世界经济体系一片混乱,庞兹便利用了这种混乱。他宣称,购买欧洲的某种邮政票据,再卖给美国,便可以赚钱。
国家之间由于政策、汇率等等因素,很多经济行为普通人一般确实不容易搞清楚。其实,只要懂一点金融知识的人都会指出,这种方式根本不可能赚钱。

然而,庞兹一方面在金融方面故弄玄虚, 另一方面则设置了巨大的诱饵,他宣称,所有的投资,在90天之内都可以获得40%的回报。
而且,他还给人们“眼见为实”的证据:最初的一批“投资者”的确在规定时间内拿到了庞兹所承诺的回报。于是,后面的“投资者”大量跟进。
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差不多有4万名波士顿市民,变成庞兹赚钱计划的投资者,而且大部分是怀抱发财梦想的穷人,庞兹共收到约1500万美元的小额投资,平均每人“投资”几百美元。
当时的庞兹被一些愚昧的美国人称为与哥伦布、马可尼(无线电发明者之一)齐名的最伟大的三个意大利人之一,因为他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钱”。
庞兹住上了有20个房间的别墅,买了100多套昂贵的西装,并配上专门的皮鞋,拥有数十根镶金的拐杖,还给他的妻子购买了无数昂贵的首饰,连他的烟斗都镶嵌着钻石。

当某个金融专家揭露庞兹的投资骗术时,庞兹还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反驳金融专家,说金融专家什么都不懂。
1920年8月,庞兹破产了。他所收到的钱,按照他的许诺,可以购买几亿张欧洲邮政票据,事实上,他只买过两张。
此后,“庞兹骗局”成为一个专门名词,意思是指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给前面的“投资者”以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