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有哪些?

2024-05-14 13:20

1.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有哪些?

  主要负责人的具表现形式很多,根据习惯,凡是在公司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在法律上统称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不过,如何理解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本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这个名词具体所指的对象会因所在的行业的差异有细微的区别,所以应该参照该领域的法律和行业不成文的规则或是本单位的规定。
  示例
  1、建设部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说明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3、《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有哪些?

2. 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以下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对公司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负返还已缴纳的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 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是谁的责任?


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是谁的责任?

4. 公司单位负责人指的是谁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这是对单位负责人含义的界定。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5.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的区别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对法定人数既有上限规定,为200人,也有下限规定,为2人。
他们的注册资本也是不一样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 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 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而有限责任公司原来说注册资本是三万元,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了这个限制,理论上说就是1元钱也可以设立的。
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 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 股金额相等。 
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 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 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 但不能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的区别

6.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有限责任公司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谁承担责任

8. 负责人是谁?

侦破《湄公河大案》的负责人是谁?
《湄公河大案》中高野的原型是李晋波。
李晋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他不顾危险深入虎穴,几乎走遍了糯康曾经出没过的所有地方,是破案的“尖兵”。
于海斌,公安部禁毒局处长,他负责公安部与老挝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国际警务合作顺利进行;他在老挝办案长达9个月零10天,仅有的一次回家是在糯康被移交时的5天。
为抓捕糯康,他们并肩走过一段艰苦而又惊险的日子。
刘跃进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案专案组组长
胡祖俊,男,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二级警监警衔。
刘跃进是江局,胡祖俊是关局,李晋波是高野,于海斌是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