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签约211高校

2024-05-10 01:13

1. 什么是未签约211高校

就是还没有就业的211高校毕业生

什么是未签约211高校

2. 关于学校推荐优秀本科生报国家留学基金的问题

没有可能的,死心吧。

3. csc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1. 查阅2015年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2. 查阅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3. 网上注册,填报申请表(详见“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4. 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5. 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互换项目院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公费出国留学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国内211大学毕业的学生或者985毕业的,还要看你大学四年的平均分已经外语能力、科研能力等等。

csc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

国家留学基金委补助金发放一般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公布录取结果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发放到申请人的账号上。
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5.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八、本简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怎样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攻读博士

6. 想通过csc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毕业院校是985和211院校,还是可以不是985仅为211院校?

211或者985

7.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求助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按固定格式打印空白表后填写。请注意下载“2004年版”,其他年份的申请表以及未按固定格式打印填写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二、申请表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应端正、整洁。有关栏目填写不全、字迹潦草、涂改的申请表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有关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照片请贴在申请表原件上,其余复印即可。三、填写申请表时,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申请表中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名称、申请留学国别名称、行政职务名称等相关信息请您填写规范全称。四、填写选择项时,请在确认的“□”内打“×”。申请表中“同意”、“不同意”选项和“是”、“否”选项若不填,均视为“不同意”或“否”。五、申请表有关栏目的填写1、学号的填写申请表第1页的“学号”由各受理机构按年度、地区或部门和申请人的序号组合编写;申请人无须填写。2、受理机构名称的填写“受理机构名称”应填写“××省(自治区)教育厅”、“××省(自治区)人事厅”、“××市教委”、“××市人事局”或规范的中央部委及有关单位名称。3、姓名、日期/时间的填写申请表第1页中“1、申请人基本信息”和“3、外语水平”中的日期/时间,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考试时间”等,应填写至“某年某月某日”。若具体日期不确定,按当月“1日”处理。姓名、出生日期应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4、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的填写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应填写准确,以便留学基金委在申请、评审、录取过程中及录取后与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前请务必填写“区号”。5、规定名称与代(类)码的填写“申请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重点资助学科名称”及代码、“申请留学国别名称”及代码、“申请奖学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均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询,如:申请留学专业名称病理生理学(类码)DA12。请您将“申请留学专业代码”的第1、2位(前2位大写英文字母)填入申请表第1页“学科组编号”中的“申请人填写”部分,如:DA--□/□--□□。“具体研究方向”请填写您计划出国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的课题。6、申请留学国别的填写请根据“具体研究方向”合理填写申请出国留学的第1和第2国别。“申请留学国别1”可以根据个人志愿填写,“申请留学国别2”建议您申请“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四国以外国家。7、申请留学身份/资助期限的填写“申请留学身份”应根据《简章》、有关项目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一种,不得多选。“资助期限”请在具体“留学身份”的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出国学习/研修计划选择。材料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和留学基金委可能会根据您的学习计划调整您申报的出国留学时间。凡正式在读硕士生/本科生,在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时,申请留学身份应为“硕士插班生”或“本科插班生”。若申请人“申请留学身份”填报不合理,基金委将视情况与申请人协商,做相应调整。8、外语水平的填写“第一外语”语种应为申请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除汉语外选择学习的第一种外语。无论外语水平是否达标,申请人在申请时出示的外语水平证明应为有效成绩。如WSK、PETS5成绩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在相应类型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提交方可生效。“第一外语”程度无论达标与否,均只可选择一项作为证明,不得多选。“第二外语”程度请参考“第一外语”相关内容填写。9、关于第2页“7、其他说明”中第“3)”、“4)”项的填写①关于第“3)”项:在录取过程中,基金委可能会根据当年录取计划、评审专家意见和申请者本人意见,对申请人申报的留学国别进行调整。是否同意对申报国家进行调整,请您慎重作出选择。如您同意调整,被录取后将不得要求改派。如“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相同语种国家,即申请人可以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如“同意安排到其他语种国家”,则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不同语种国家,即申请者不能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申请者需脱产参加相关语种的培训后方能派出。②关于第“4)”项:对于外语水平未达标的申请人,是否参加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WSK、PETS5考试,由申请人在“4)”项中标明。基金委将尊重申请人本人选择。申请人如被录取,在派出手续前,基金委将对其外语水平进行审核。外语培训地点,可自行选择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10、出国留学计划的填写申请人应根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填写出国留学计划。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另附页,以扩展出国留学计划的篇幅与内容。基金委将无法保证向评审专家转交不按规定准备的留学计划。11、关于申请人签字申请人在“申请人保证”一栏(第5页)签字后,全部申请材料方可生效。无申请人签字的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六、本申请表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求助

8.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公派留学的前期过程和一般出国没什么区别,都是先要个人申请学校,拿到Offer后再通过学校或者工作单位报名,经过评审批准后国家会承担全部或者大部费用,包括学费、来回机票、生活费。

申请及录取流程:
1 去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查阅公派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2 查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确定拟申请项目。
3 网上注册,选择"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地区"、"申报项目名称"、"可利4 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填报申请表。 
4 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5 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和互换项目签约院校)提交申请材料,交纳报名、评审费。 

派出及国外管理:
1 阅读录取文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2 按项目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或自行联系国外院校、取得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3 办理护照及签证,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缴存保证金。 
4 向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上海集训部或广州集训部预订机票,出国。 
向驻外使(领)馆报到,交验《资格证书》和《报到证》,领取奖学金生活费。 
5 完成学业,预订机票回国。 
6 回国内单位报到,填写完整的《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与留学基金委联系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