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包裹夹带美元现钞被中国海关发现了,钱会怎么处理?算不算违法?或者走私?

2024-05-18 16:41

1. 国际快递包裹夹带美元现钞被中国海关发现了,钱会怎么处理?算不算违法?或者走私?

如果你寄过来的人民币,那么肯定是要罚没的,如果寄来的是少量外币,那么对海关来说是不违法,也不违规的,海关不会处罚你,可是你违反了里的第17条:
第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快递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下列物品禁止寄递: 

  (一)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 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三) 武器、弹药、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流通的各种货币; 

  (六)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就是说邮政部门可以将你的外币罚没.
当然,这里说的是法规,在现实操作上少量外币的寄送是存在的,一般在非严打时期,有关部门都是开一眼闭一眼的.
你朋友的事只是少量的货币,不是大问题,不用担心.



链接:
http://www.nblehua.cn/fagui/2009326/fg352.html
你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http://baike.baidu.com/view/3678001.html

国际快递包裹夹带美元现钞被中国海关发现了,钱会怎么处理?算不算违法?或者走私?

2. 进出境携带外币有什么规定?

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3)政府领导人出访。
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5)其他特殊情况。

扩展资料: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3. 外国人入境中国,最多能带多少货币?

1,携带现金进出境有限制,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以20000元为限,携带外币现钞不超过折合5000美元。
2,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规定:
A、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
B、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 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C、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扩展资料:
出入境办理签证流程: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 如实填写,按要求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
2、提交2张2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详见关于照片的说明),其中1张由本人贴在申请表照片栏内,1张在提交申请时交给接待人员;
3、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须费用证明,如存期已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单(数额不 得低于4000美元或等值国际流通货币或50000 元人民币);存款单存期不足3个月的,须同时提交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公安机关留存复印件;存款单与存款证明必须由市内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行、农行、交通银行)出具。
5、提交的各种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为B5纸规格。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理普通护照服务指引

外国人入境中国,最多能带多少货币?

4. 出境最多可以携带多少随身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往来实际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施行。1993年2月5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维护国家金融秩序,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货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
第三条 国家对货币出入境实行限额管理制度。
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不得超出限额。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四条 携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
第五条 不得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
第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五一年三月六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出境游最多带两万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5. 出境最多能带多少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往来实际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施行。1993年2月5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如果有乘客确实需要携带超过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现金,应提前向国家规定的银行或者相关的外汇管理局申请,拿到《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之后,在出境时按要求填写《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经过海关审查之后才可以。
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中明确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超过5000元的部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出境游最多带两万人民币

出境最多能带多少人民币

6. 从日本回国带200万日元可以吗

不可以。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固定: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五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扩展资料我国对货币出入境的规章制度:
一、国家对货币出入境实行限额管理制度。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不得超出限额。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二、携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不得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
三、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五)其他外汇资产。第四条 境内机构、个人、驻华机构、来华人员的外汇收支或者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五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凡有国际收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第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和活动。
  对检举、揭发或者协助查处违反外汇管理案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奖励,并负责保密。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第八条 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擅自存放在境外。第九条 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第十条 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第十二条 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个人的外汇储蓄存款,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第十三条 个人因私出境用汇,在规定限额内购汇;超过规定限额的,可以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
  个人携带外汇进出境,应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携带外汇出境,超过规定限额的,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凭证。第十四条 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持有的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等形式的外汇资产,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第十五条 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收取的以人民币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等,需要汇出境外的,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驻华机构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要汇出境外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凭外汇管理机关的售汇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十六条 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籍专家的人民币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依法纳税后,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应聘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外汇的,依法纳税后,可以直接汇出或者携带出境;是人民币的,依法纳税后,可以持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第十七条 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由境外汇入或者携带入境的外汇,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持有效凭证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第十八条 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境内。第十九条 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第二十条 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经批准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资金汇出手续。第二十一条 借用国外贷款,由国务院确定的政府部门、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外贷款,应当报外汇管理机关备案。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须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三条 提供对外担保,只能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并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8. 外汇、外币使用、报销、财务上如何处理

1、如果银行未申请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即便银行上述两个数值不等,外汇局也不需要强制银行进行结售汇;
2、如果银行申请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则完成本外币转换后的“(外汇所有权益+外汇营运资金)/外汇资产”与“(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人民币营运资金)/人民币资产”要基本相等,差异不能太大。
3、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开始在上市公司实施,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范了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准则中规定,“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4、同时,准则应用指南中亦明确指出“对于外币交易频繁、外币币种较多的金融企业,也可以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而在准则讲解中,则将对分账制和统账制的选择权完全交给了企业,即“无论是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还是采用统账制记账方法,只是账务处理程序不同,但产生的结果应当相同,计算出的汇兑差额相同,相应的会计处理也相同,均计入当期损益”。
4、上述规定及解释,使银行业外汇会计从业人员对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采用的分账制产生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是否继续使用分账制?在目前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条件下银行业的统账制时代是否来临?现在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到未来核算系统整体架构的设计,影响到银行今后内部外汇资金管理、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外汇业务年终事项处理及信息披露等一系列事项的管理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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