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审计工作需要分开进行么

2024-05-20 06:09

1. 香港上市,审计工作需要分开进行么

您好,内部审计属于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联交所、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等均对公司内部审计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3.21规定,每家上市公司发行人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其成员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至少要有三名成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是会计或财务管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审核委员会的职责,香港会计师公会《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9.(e)规定,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察公司财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工作。
关于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香港会计师公会《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14.(b)规定:鼓励内部核数师向审核委员会如实披露工作情况,设立正式的机制,让审核委员会可在独立于管理层的情况下与内部核数(审计)师举行会议。
关于内部审计的具体汇报体系,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审计实务公告1110-2认为,审计执行主管在职能上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向机构的首席执行官(CEO)报告。其中:
    职能性报告是指:内部审计工作章程、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审计执行主管的任命和薪酬、审计工作范围的限制;

行政性报告是指:内部审计预算、人力资源、内部沟通、公司内部政策和程序的管理。
建议按照规定保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配备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香港注册审计师资格职员。

香港上市,审计工作需要分开进行么

2. 四大为什么不接创业板审计业务

其实主要就是成本效益的问题。
其一,四大所出了名的收费高,创业板的项目的收费会比主板项目的费用低很多,但是人力时间成本的下降的程度比收费的下降程度少太多,这是其一。
其二,其实四大也是知道,做这一块儿业务和八大相比,经验上会少很多,四大承接的项目一般来说都是大型企业,国有制企业或者在海外有分公司或者已经在海外上市的企业,经验主要集中在这一块儿上。而八大,大小通吃,这一比较,八大优势立显。
第三,就是四大的态度了,四大的合伙人一般不屑于委身于小项目上面啦。。(这一点稍微有点主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