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2024-05-09 10:45

1. 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近期,有关房地产税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国务院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1    “房地产税在我国的税费体系里属于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立法周期是相对比较漫长的,推进的时候亦需要严谨严密,试点是很重要的试金石。”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指出,如今,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又往前迈了一大步。
    王玉臣表示,改革试点的目的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是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积极,一个是稳妥。 
    他解释称,积极推进,意味着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去推进,去作为。而稳妥,则意味着每一步都要扎扎实实,不可冒进,积极和稳妥两者缺一不可。同时,房地产税的重要性,决定了其立法过程必须是严谨严密的,而整个税收体系的需要,也决定了需要积极去推进。
    
     第二个目的是,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王玉臣称,房住不炒是这些年国家一直在强调的,房地产税是调控楼市,打击炒房,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的有力措施。同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依法纳税,也可以进一步引导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第三个目的则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的改革,不能简单理解为财政体系的改革,而要将其和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等进行联系。不仅仅是属于税收财政体系内的,更是推动楼市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改革试点,明确哪些核心问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反复强调,改革本身坚持社会公平公正的导向。
     此次改革明确了试点城市改革的核心,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改革释放三个明确思路 。第一、改革的核心是居住用的住宅项目 ,这是当前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内容。 第二、非居住用房地产本身有房产税一说,此次试点城市会从房产税的试点转变为房地产税的改革。  第三、农村住房不纳入改革 ,当前改革是指国有建设用地的`相关住房。
    
    与此同时,中国豪宅研究院院长城市运营专家朱晓红也向记者分析,改革重点是厘清税费,避免错征、漏征、重复征,有效调节贫富差距,让过多占用住房资源多缴税,避免钱多房多,钱少房少无房住现象的出现,从而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囤的,更不是用来炒的政策。
    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2     授权试点5年,期限不会“一刀切” 
    上述决定提出,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从分工上看,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5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6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从房产税到房地产税,多一个字多了一串税种 
    房产税,即以房屋为征税对象。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活动有直接关系的都属于房地产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起,上海、重庆两市率先开始了房地产税试点。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今年3月,我国“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在房地产相关内容中提到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2.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是什么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是什么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是什么,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已经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新一轮房地产税试点开展,预计将与上海重庆有着实质性的区别。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是什么。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是什么1    房地产税,顾名思义,对房地产征收的一种税费,不仅仅包括房屋本身,还包括土地使用权。征税对象是相关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开发、转让、持有、出租等诸多环节。需要注意一点,房地产税和房产税不是一样的概念。
    “房地产税”,并非某个单一新税种,而是整合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大税种。房产税仅仅是针对房屋本身,并不包括土地相关的,而房地产税则已经包括了房产税在内,范围更广。
    此次“做好试点工作”的表述也同样备受关注。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解释称:一般来说房地产税立法需要经过人大三审,时间周期较长,更大可能是选取部分城市先行试点。
    
    “全国版的房地产税,必须基于‘税收法定’而来,而立法注定是相当漫长的过程。试点则可以通过行政途径下达,随时都有可能落地。”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判断,试点在前、立法在后,应该是趋势。
    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已经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但存在上海只针对本地居民的第二套住房、重庆只针对别墅和高档住房征收等问题。张大伟对此评价称,“覆盖范围太窄、税率极低,影响较小,既无助于补充地方财政,也不利于遏制房价上涨势头。”
    新一轮房地产税试点开展,预计将与上海重庆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哪些城市最有可能会被纳入试点?业内普遍认为会先从楼市活跃城市开始。
    “一方面这些城市普遍面临居民住房难题,房价相对较高,亟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而房地产税有助于增加二手房和租赁房市场流动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这些城市目前处于或逐步进入房地产存量市场,房地产税可以作为地方税收的重要补充。”陈文静说。
    贾康则建议,深圳、海南、浙江等地可以先加入试点范围进行动真格的改革,“因为这三个地区目前是比较高级别的位于创新前沿的示范区。”
    除了试点推出,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预计,税率应该不会很高,大概就是房产评估值的0.5%-1%;其次可能会有免税面积,比如自住住房人均免税30平方米等等。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是什么2    征收房地产税这个事情已经酝酿十余年了,可以说本身就是迟早的事,推出是意料之中,但如此突然的推出,又有一点意料之外。
     为什么征收房地产税呢? 
    我国很多城市税收依靠的是土地出让金,既卖地收入,其占比较高,个别城市甚至高达50%,已成为税收的支柱。土地出让金是房地产增量模式下的主要财税来源,而房地产税是房地产存量模式下的主要财税来源,当城市化进入后期,增量模式日益缩减、而存量模式日益增大的情况下,目前,多地的集中土拍热度出现明显下降,延期、流拍等现象频出,表明土地收入不足,需要找到一条新路来补充财政收入,因此,开征房地产税可谓势在必行。
    
     向哪些房地产征收呢? 
    征税对象为居住和非居住,不包括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这意味着,除了农村住房之外,各类房地产都将纳入征收范围。
    事实上,我国房地产早在1986年就开始对经营性房产开征房产税(如非居住房地产、商铺、写字楼等早已开征),而住宅未进行征收(仅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试点)。
     房地产税试点搞多久?试点意味着什么? 
    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五年期主要是因为,房地产税征收依据、税点、内容和方式等等内容,目前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需要较长时间验证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试点五年也意味着至少五年内不会扩展至全国。
     按照什么标准征收? 
    目前,尚无准确地标准,需要等待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选哪些城市或地区做试点? 
    暂未明确具体试点范围。目前的`说法有很多,不过,我们认为,发达热点区域需要先行一步,但并不应该局限于热点区域,后续各线城市均需要有代表城市进行试点才是合理的。
     试点城市或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会受影响吗? 
    首先,房地产税试点的核心目的是共同富裕,征收对象并不是中低收入的刚需人群,而是拥有多套房产的高收入人群,主要是为了调节收入。其次,开征房地产税并不是为了抑制过高的房价,而是为了解决地方财政收入问题,与房价的高低并没有绝对的关系,但在短期内二手楼市上的放盘量会增加,供需关系会有所变化,将引起房价的波动。
    不过,也不用过于担心,毕竟5年内并不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征收。试点区域待供需两方都将适应征税的大环境,楼市也会逐步稳定下来。

3.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再推进:先深化地方试点

12月15日,澎湃新闻从中国人大网获悉,近日中国人大网披露了两份关于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
一份是财政部部长刘昆在2021年10月1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另一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中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基本情况、草案主要内容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草案内容的看法和建议都进行了说明。
房地产税为何先试点再立法?
刘昆在对上述《草案》作说明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工作。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市、重庆市开展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2013年以来,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为此,建议“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稳妥推进改革试点提供法律保障。按照以上工作考虑,财政部、司法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方面研究起草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如何界定?
刘昆指出,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考虑到目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上仍有较大差距,为减少试点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为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此次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具体实施细则由谁来制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国务院将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办法,明确具体试点政策。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改革试点落地措施。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为确保有效征管并优化纳税服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将构建科学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试点地区如何确定?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试点期限和启动时间是否已确定?
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草案的审议结果如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普遍认为,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是必要的,赞成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草案基本可行,赞成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有何修改意见和建议?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我国居住用房地产的情况较为复杂,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建议授权国务院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及时调整完善,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在法律中统一规定,授权决定可不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删除决定草案第二条、第三条。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草案规定授权期限为五年,但何时起算不清楚,建议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相关规定修改为: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在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推出房地产税的时机,授权决定关于试点范围等具体内容的规定如何与立法法相关规定进行衔接,如何处理好房地产存量和增量的关系,如何针对实践中居住用房地产的复杂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稳妥推进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同时,还对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的一些具体制度安排提出了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在制定试点办法和具体执行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充分考虑实践中各种复杂情况和可能出现的社会影响,充分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和税收负担能力,认真研究论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再推进:先深化地方试点

4.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这对我们会有哪些影响?

“房地产税”的试行可能会回归房住不炒、稳定房价的作用。
大家都知道,十月底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房地产试点改革工作进行了推动。而房地产税的意义就在于让房产回归房住不炒的状态。根据相关人士解读认为,房地产税征收的目的中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

但是,推动共同富裕又不能够一用采用一刀切的做法来行使,因为每个人的家庭状况和财产状况都是不一样的,如果采用一刀切,则可能会导致穷的更穷,富的反而没有那么受那么大的约束。因此,房地产税的施行就非常重要且严谨了,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调节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的平衡。

因为要回归到房住不炒的目的,所以房产税的第二个目的就是降低房产的金融属性,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控制在一定的程度范围内。对房产较多的人而言,应该增加其持有房产的成本,对于房产较少的人,应当对其不征收税务,以保证其生活质量及生活成本可控。对于没有房产的人可以让其寄希望于努力工作创造财富价值来实现买房的需求。
另外,对于租赁房屋的市场来说,也有很多人在担心房地产税会增加租客的成本。相关专业人士认为,房产税会增加多套房房主的成本,所以很多房主会将多余的房屋尽可能的快速销售出去。这种情况下会降低房价,因此也会有很多人有机会来购买房屋,减少租赁方人数的数量。

此外,还有一部分人手头上有特别多的房子,但是并没有出租出去。那么在房产税实施的过程中,为了防止自己成持有房产的成本增加,而将房屋出租出去是最优选择,在大量房屋出租的时候,就成为了租客的买方市场,因此会将租赁价格大大降低。

5.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房地产税可说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方式,亦或是取代土地财政的保障,但普通老百姓对于房地产税最关心的更多是会不会带来房价的下降。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1    房地产税之所以被提上日程,有三大背景: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取代土地财政、推进共同富裕。
    其一,房地产税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
    未来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存量房时代,地方财政收入结构面临转型,保有环节税种房地产税征收的必要性上升。
    其二,房地产税是地方税,大概率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这将为取代土地财政提供可能。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部分一二线城市已经开始遭遇土地资源枯竭的尴尬,这就凸显了房地产税的重要性。
    其三,推进共同富裕,房地产税更被赋予“调节高收入”的重任。
    根据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们国家96.86%的城镇家庭都已经有了房子,户均拥有住房1.5套。所以,向多套房持有者开征房地产税,是推进共同富裕不可或缺的一环。
    
    接下来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会做哪些改变,得看具体的试点细则了,太平洋房屋交易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廖峰认为,房地产税改革一定程度上可以大大遏制投机性购房行为,让住房回归居住本性,更好地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综而言之,房地产税是更加市场化的房地产调控方式,对购房者更加公平,政策预期也更加稳定,可以与金融、土地等改革一起共同推动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形成,也更加契合我国房地产市场从开发时代向存量房时代的转变,从而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市场化、法制化、长效化。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2     “炒房致富”时代行将落幕 
    有专家表示,征收房地产税,一方面将有力缩小居民财产差距,调节房地产市场住房供给;另一方面可助力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认为,过去全国仅上海和重庆试点房地产税,试点较少且整体效果不明显,缺乏全国推广经验。
    “所以我认为,未来新的房产税政策,将会对多套房持有者产生较大打击,对拥有自住房的普通人影响较小。”黄炜称。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征税范围和税率来说,会有比较大的免税面积,普通老百姓不用交税。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则认为,一般而言,三四线城市不会进入“第一批”的先行位置。
    
    陈文静认为,预计部分核心城市先行试点概率较大,一方面这些城市普遍面临居民住房难题,房价相对较高,亟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而房地产税有助于增加二手房和租赁房市场流动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这些城市目前处于或逐步进入房地产存量市场,房地产税可以作为地方税收的重要补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改革和试点,是基于规范调节高收入的目标而进行的,房地产税和其他政策一起,将形成组合拳,真正为当前开启的共同富裕探索之路保驾护航。当前房地产各参与者需要注意,“炒房致富”想法不可行、不可靠、不可有。后续居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也应该更多投入实体经济,执迷于炒房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会对楼市有何影响? 
    房地产税可说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方式,亦或是取代土地财政的保障,但普通老百姓对于房地产税最关心的更多是会不会带来房价的下降。
    房地产税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缘于打击炒房。从市场法则考虑,以税收作为杠杆对持有环节进行调控是抑制投机的最佳办法。但房地产税与房价的下跌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认为,“征收房地产税能够避免对房价市场变量进行行政控制,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市场调节长效机制。”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也表示:“征收房地产税可以降低房价上涨预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从中长期来看,房价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税只是其中一个变量。但短期来看,房产地税试点则是向社会传递强烈的调控信号,会扭转市场对于“房价永远涨”的预期,有稳定房价的作用。
    “当前房地产各参与者需要注意,‘炒房致富’想法不可行、不可靠、不可有。”严跃进表示,虽然近期信贷政策有放松的可能,但房企和购房者等都应理性对待。“后续居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也应该更多投入实体经济,执迷于炒房的行为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

6. 房产税会影响刚需吗?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始房产税试点改革,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虽说我们刚需不是什么奢侈性的住房,但是如果我们想要买个大点的房子,为自己的生活提供更好的品质。我们就有可能超出限制的规定。所有明年开始的房产税还是会对我们的刚需房有一定的影响。主要看你选择的面积啦,你可以根据自己心仪与想买的房子的实际状况,选择现在买还是年后买。

7. 房产税改革的市场影响

对房价有多大影响?“假设北京的一个退休部长拥有180平方米的二环内房子,如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那他一年的退休工资,不吃不喝可能刚够。”SOHO中国总裁潘石屹昨日在自己的博客上说,房产税对市场的影响会非常大,日本征收房产税后,房地产立刻垮下去,20年都没再起来,经济也一路下滑。但对于“打压房价”的效果,一些业内人士并不看好。陈国强表示,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主要目的在于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调和贫富差距,房价仍将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也认为,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不会太大,整个市场的降幅应在20%左右,而且是比照今年4月份的最高水平。不过,也有分析人士保持谨慎,认为降价幅度要看房产税政策的严厉程度和执行情况。中国指数研究院陈晟说,房产税可能会延长楼市的调整期,让市场低迷的成交量持续更长时间。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宋会雍则认为,楼市的调整将在房产税出台后3~6个月内完全完成。扩大房产税范围还有另一重要利好,即地方财政收入增加。有资料显示,在美国的很多州,物业税收入可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而在中国,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例几可忽略,土地出让金的比例却越来越大。DTZ戴德梁行华北区研究部经理魏冬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地方财政而言,土地收入缺乏稳定性,且容易推高地价,如果房产税的征收扩大到住宅,将可能改变这一状况。“综合性政策”待出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要求,由发改委牵头,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而“房地产综合性政策”与优化收入分配、完善养老保险一起,被纳入“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的范畴内。陈国强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政策,该政策将包含土地、房地产金融、税收、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各个方面,其中,住房保障制度可能成为重要内容。据了解,由住建部起草的《基本住房保障法》已于去年底下发,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首次将保障房建设与地方政府政绩进行挂钩。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向进一步指出,这也意味着房地产业被赋予更多的保障性质,而非市场性质。保障房建设同样能够拉动上下游多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这并不会影响房地产业在宏观经济中的地位。据中国政府网5月31日消息,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国务院的表态意味着房产税改革已经超越了研究环节,开始步入实施阶段。而“逐步推进”的措辞也意味着房产税改革不会一步到位,中央政府对房产税改革的定位更倾向于是一项长期的税制改革,而非短期的房价调控工具。5月下旬的A股行情在有关房产税的传闻中风雨飘摇,最后一个交易日更是因国务院同意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消息等因素的影响而下跌。但事实上,关于房产税怎么改,是否将征收范围扩大至普通住宅,改成面向所有不动产征收,《意见》并没有明确。国家发改委负责起草的《意见》是对国务院各部委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的汇总集纳。今年4月份,财政部在其2010年工作要点中就提出要“完善房产税制度”。但国务院同意的最终表述是“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足可体现出国务院的重视和推动这项改革的决心。但区别于资源税改革方案的直接“出台”,房产税改革“逐步推进”的表述则预示着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必然会分阶段、分步骤的实施。这种“逐步推进”可以从时间、地域、征收范围和改革目的四个层面上理解。首先是时间上的“逐步推进”,由于中国从事房产评估的中介机构规模小、人员少、公众信任度不高,难以承担全社会房产评估的重任。借鉴香港的经验,内地最终可能依靠税务或相关部门的公职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培养一支成熟的房产评估人员队伍,需要时间上的准备。此外,在纳税主体的确认与甄别、不同类型房屋的评估标准、征管的方式方法、交易环节的税费转嫁等方面仍然有很多技术性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房产税改革方案难以在短期内出台。其次是地域上的“逐步推进”。与增值税转型改革和资源税改革一样,房产税的改革方案必然要选定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然后再向全国推行。但是在试点地区的选择上是有讲究的,试点地区必须有代表性,但是社会影响不宜太大,以防试点不成功,造成社会动荡。之前增值税转型改革选定东北地区,资源税改革挑中新疆,都遵循了这一原则。再次是征收范围上的“逐步推进”。现行的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的保有环节征收,主要征税对象是商业地产。从试点的角度考虑,将改革范围先期控制在商业地产内具备诸多优势:一是商业地产类型单一,纳税主体便于确认,大都是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二是商业地产价格波动幅度不如普通住宅那么大,交易价格透明,易于评估;三是商业地产在城市中相对集中,级差不明显,评估结果易于与市场交易价格比照。一旦贸然将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到普通住宅,在目前环境下,势必影响到购房人和房产持有人的预期,极有可能造成房地产市场的剧烈动荡,导致价格变动过快,反而不易于房屋价值评估的展开,严重影响试点的效果。最后,房产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同时也是要攻克的技术障碍,就是归并名目繁多的税费金,形成规范统一的税种。但是中国房地产业涉及的税费金太多,一次全部归并难于操作。尤其是土地出让金,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影响较大,一旦衔接不当,容易造成地方财政困难。因此要最终使房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可能需要对相关税费金进行多次合并,这也将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纠结的房产税税收政策一直以来是楼市调控的利器,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到土地增值税,每次都能给市场带来强烈的影响。和此前的调控政策不同的是,今年“国十一条”中的税收政策迟迟不落地,让业内对此一直纠结不清。其实早在房产税受关注之前,业内一直把精力集中在物业税上。但是由于物业税需要人大立法通过,又牵扯到需对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环节征收,难度确实较大,因此从今年4月份开始,社会各界的目光全集中在了房产税上。由于1986年国务院就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可以说房产税已经有法可依,只需重新调整就可以,因此房产税成为了目前最热的话题。关于房产税的纠结最早始于今年4月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目前是推出房产税的可操作时机”。5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突发惊人之言,一篇标题为“发改委表态3年内房产税免谈”的文章一时间占据各大网络头条,引发了人们的强烈诘问: “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戛然而止?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的预言再度灵验?房价将迎来新一轮疯涨?当天下午,发改委火速辟谣:“研究人员所发表的意见不代表发改委的立场。”有关房产税的言论“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随后不久,关于房产税的各种消息就成为了社会最为关注的话题。在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了今年的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当中,引起了市场各方震动,沪深股市在当天双双走低。上证综指跌破2600点整数位,沪深两市出现2%以上的跌幅。而5月份全月9.7%的跌幅也创下了自去年9月以来单月最大跌幅。也因为对房产税出台的预期,出现了成交量明显萎缩。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成交量巨幅下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数据统计,截至5月30日,北京市商品住房期房日签约量为186套,较4月的348套大幅下降46.6%。更令人关注的是,如果剔除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5月份北京的商品住房期房签约量,日均仅108套,环比降幅接近70%。 5月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套数比4月降幅近70%。至此,关于房产税是否将出台有了定论,权威部门的直接表态,也让口水仗最终画上了句号,开征是铁定的事情了。但是事情并非就此终结,近日在一场论坛上,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学院终身教授徐滇庆、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纷纷表示,房产税的征收难度会相当大。

房产税改革的市场影响

8. 房产税试点与改革的区别

税种名称一定要看清楚: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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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三思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教育领域创作者
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这次要改革试点的是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 公告说得很清楚,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关于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公告说得很清楚: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这里面说清楚了三个问题: 一是征税对象是房地产,包括房产,但不仅仅是房产,还特别强调是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 二是纳税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房、地权利人都是纳税人。 三是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执行现有的税法。 理解清楚了这一条内容,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而不是房产税试点,因为这次的征税对象是房地产而不是房产,纳税人包括了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 换成大家熟悉的说法,就是不动产权证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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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 这些问题你一定关注
第一、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该表述说明,房地产税改革将遵循试点先行、再推进立法的渐进思路。
第二、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该表述说明,当前将对住房和土地利用行为进行严管和引导,尤其是严管炒房等行为。
第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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