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2024-05-13 15:12

1. 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上申报 
    1.登录:登录“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wjrlzysc.com/)——”人才引进“模块。
    2.填报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3.上传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苏州市人才落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职称证书审核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表》
    《苏州市先落户后就业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榜》
    《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电子准迁证申请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苏州市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
     预审 
    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对预审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有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做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如需补充或调整材料的,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预审时间重新计算)。
     档案调入 
    申请人人事档案不在吴江区人力管理服务中心的,需从档案所在机构调入。预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调档函,中心官网可验证调档函真伪【打印前请与人事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中心打印调档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申请人档案所在机构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将档案送至中心,自带档案及其他未按要求提供档案材料的,中心不予接收。
     公示 
    对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通过吴江人社网络服务平台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不计入申报受理时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举报热线、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形式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将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单位申请的还需履行单位内部公示程序,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其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进入申报受理流程。
     提交复审 
    社会公示和单位内部公示结束,且档案调入后,提交复审,上传材料
    审核自收到复审申请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中心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审核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有误的,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申请(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中心将及时反馈信息,并说明原因。
     户籍迁移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获取《准予迁入证明》,或选择由公安通过邮寄方式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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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2.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条件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条件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依据 
    一、《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苏人保〔2020〕7号)(以下简称《细则》);
    三、《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保才[2016]10号)
     办理条件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以下人员: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申请流程 
    1、预审:申请单位向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公示: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由单位申报的落户申请人同步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户籍迁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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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 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 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或技(职)校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及本区生源的中专和技(职)校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七)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八)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条件

4. 吴江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二)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本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三)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四)按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户口迁入的其他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也可以落户:(一)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子女;(二)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人员;(三)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四)成年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成年子女(含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超过60周岁的男性或者超过50周岁的女性以及已退休人员;(五)成年子女为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受被投靠人是否为家庭户口限制;(六)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七)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八)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九)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十)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十一)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本人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因国家建设需要工作调动、下放农村、支援边疆、支援三线建设,到外地工作退休的原本市户籍人员;(十二)被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在校就读的市外全日制学生;(十三)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回内地定居(本市)的港澳居民;(十四)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定居大陆(本市)的台湾居民;(十五)从本市注销常住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本市工作、生活的华侨;(十六)原籍本市,考入外省(市、区)大中专院校,从学校集体户注销户口后出国定居,现到本市工作、生活的华侨;(十七)按规定由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一)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本市户籍的;(二)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三)由市、县级市(区)救助站移交至本市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的智力和精神障碍患者;(四)按规定由民政部门办理户口迁入的其他人员。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并向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一)因省、市、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调动,并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的退役运动员;(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引进的优秀运动员。

5.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流程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流程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下面是我分享的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流程 
    1.预审:申请单位向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公示: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由单位申报的落户申请人同步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户籍迁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一、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可申请办理落户(申请过程中须将档案转入):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吴江人才落户如何网上申报 
    1.登录:登录“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wjrlzysc.com/)——”人才引进“模块。
    2.填报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3.上传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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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流程

6.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下面是我分享的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一、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可申请办理落户(申请过程中须将档案转入):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吴江人才落户如何网上申报 
    1.登录:登录“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wjrlzysc.com/)——”人才引进“模块。
    2.填报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3.上传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申请人如何办理人才落户? 
    目前,吴江区人才落户已经实现“不见面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核到最后反馈审核结果,全程网办,不需要当事人再跑窗口。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
    登陆“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wjrlzysc.com/)——“人才引进”,选择“个人申请”或“单位申请”,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个人申请”对象指: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
    “单位申请”对象指:为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
    2.预审
    经办机构对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反馈原因;预审通过,按如下两种情形办理:
    (1)档案不在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生成《调档函》,同时进行社会公示,单位申请的还需单位内部公示。申请人自助打印《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在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直接进行社会公示,单位申请的还需单位内部公示。
    3.公示
    (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将在“吴江人社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受理机构如实反馈公示结果。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邮编:215200)、电子邮箱(wjrsdl@163.com)等进行举报。受理机构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
    4.公示无异议的,待档案调入后,由单位或个人提交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
    5.审核
    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提交的所有材料、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系统反馈原因;审核通过,生成《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
    当事人自主选择邮寄方式或现场办理方式(打印《登记表》至吴江区公安户籍管理窗口办理)获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
    (此流程将于5月1日正式更新上线,“五一”之前仍按原流程操作。目前网上系统正在根据“苏州新政”要求加紧修改调试中,更新后可能有细微调整和变动,我们将在确定后及时公布,请持续关注“吴江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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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吴中区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条件

 吴中区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条件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吴中区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吴中区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条件 
    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吴中区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一、预审
    (一)申报个人信息
    申请个人在“东吴人才热线”官网http://www.dwrc.com.cn/,凭账号、密码登陆个人服务账号,进入人才落户申报平台,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注意:如果是以职称为申报条件的,需要您携带与职称相关的材料(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及《苏州市人才落户职称证书审核表》(附件1)至人力资源管理科办理职称鉴定后才能申报,办理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做718室)
    (二)预审。我中心工作人员自收到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其中:对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申请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转递至我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材料审核手续,材料反馈后我中心再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三)转档
    申请个人在预审通过后,进入账号申请转档手续。我中心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档审批,审批完成后,可进入个人服务账号自助打印《调档函/商调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商调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调档函/商调函》前往我中心(吴中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3楼)办理]。
    二、公示
    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dw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我中心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告知核实结果。
    三、审档
    申请个人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审核缺少关键档案材料的由我中心出具《苏州市人才落户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本人应作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提交《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
    但对以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申请条件的,档案里反映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
    四、材料提交
    除预申请时已提交的合规材料外,申请单位应在在预审通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进入个人服务账号,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内户口迁入提交《电子准迁证申请书》;
    2.补正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受理
    我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流程。
    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或存在《细则》第三条第四款第三点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六、审核和审批
    材料齐全的,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对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我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此表格系统将自动生成),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七、户籍迁移
    拟落户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的告知和《细则》第三条第六款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一):落户人才集体户人员
    A:江苏省内人员请您在最终审核完成后,登陆账号,打印系统根据您所填信息自动生成的《信息采集表》,终审10个工作日之后,请您携带《信息采集表》、身份证等材料至越溪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详情您可以咨询相关公安部门。
    B:江苏省外人员请您在最终审核完成且拿到迁出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迁移证》后,登陆账号,打印系统根据您所填信息自动生成的《信息采集表》,请您携带《信息采集表》、身份证等材料至越溪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详情您可以咨询相关公安部门。
    (二):落户个人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投靠等其他人员
    A:江苏省内人员因江苏省内人员是填写《电子准迁证》,并不需要您至迁出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您可以在最终审核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之后,至您落户地的派出所询问相关进度。
    B:江苏省外人员由您迁入地的公安部门为您开具《准迁证》,您可携带《准迁证》至您迁出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证》,再携带《户籍迁移证》、身份证等其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详情咨询相关公安部门注意:因您的《准迁证》是选择是否由迁入地公安部门邮寄给您的,如果选择“邮寄”,公安部门会根据您填写的邮寄信息邮寄给您;如果选择“不邮寄”,您可以至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自行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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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条件

8.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办理条件
    1、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含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等原因,市外户口申请迁移的。
    2、人才之三:
    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③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二、留学归国办理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归国人员,被省内单位录(聘)用的。
    三、单位聘用办理条件
    因被单位录聘用申请迁移户口的。
     拓展: 
    一、窗口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等候,窗口申请;
    2、业务受理岗叫号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详见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不属于批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3、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4、作出决定;准予批准的,制作、发放证件;不准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业务受理岗领取证件。
    二、办理材料
    1、学历(学位)和资格材料
    依学历(学位)条件申请人员提交:
    (1)国内学历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码”,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报告编号”。
    (2)国内学位提交: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验证编码”、“申请单编号”(2018年7月1日之后提交学位认证申请的,可不提交)。
    (2)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网站打印页面。
    2、依职称条件申请人员提交: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批文、考试合格登记表)和《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
    3、户籍材料
    (1)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2)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3)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婚姻状况材料
    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5、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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