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险政策

2024-05-19 11:38

1. 合肥生育险政策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合肥生育险政策

2. 合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规定

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要求,参照南京、杭州、芜湖、马鞍山等地的做法,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产前6个月至生育津贴享受期满截止日)内参保的,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二、职工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内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之日起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中断缴费后补缴的,补缴期发生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比照我市生育保险政策承担。
 
 本通知自1月1日起执行。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月16日

3. 合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规定

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 》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要求,参照南京、杭州、芜湖、马鞍山等地的做法,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产前6个月至生育津贴享受期满截止日)内参保的,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二、职工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期内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之日起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中断缴费后补缴的,补缴期发生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比照我市生育保险政策承担。
 
   本通知自1月1日起执行。

合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规定

4. 合肥生育津贴今年新规定

法律分析:合肥生育津贴标准:一、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二、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四、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合肥市生育保险怎么用

可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证后,女职工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需办理生育备案,生育备案时生育保险需足额缴费到账。本地生育的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享受。异地生育的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异地生育原因)到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3楼生育保险经办窗口(18号窗口)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异地自费后回合肥办理报销手续并按核定时间到指定银行领取津贴。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办理流程详见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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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育保险怎么用

6. 合肥市生育保险怎么报

可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证后,女职工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需办理生育备案,生育备案时生育保险需足额缴费到账。本地生育的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享受。异地生育的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异地生育原因)到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3楼生育保险经办窗口(18号窗口)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异地自费后回合肥办理报销手续并按核定时间到指定银行领取津贴。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办理流程详见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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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肥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您好!且看生育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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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8. 合肥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您好!且看生育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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