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2024-05-12 12:53

1. 如何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检查项目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审查账目、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检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补助对象的基本资料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2.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无滞留资金问题;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财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规定。

三、检查时间的确定,一般是在25天内完成。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五、检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深入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对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取得书面汇报材料。包括工作开展情况、财政财务管理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财政资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见建议。
    2.查阅文件、资料。查看有关会计账簿以及文件资料等,查阅各级财政部门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文件或拨款单,掌握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3.实地查看。实地查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有关专项资金进点查看。主要了解项目建设进度、标准和质量以及项目运行管护等,查看有关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

六、具体要求
1.参加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不能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规定处理。
2.被检查的项目单位,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得拒绝和阻扰,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
3.检查组严格按照财政执法程序开展检查,检查文书要规范完整。对检查的情况要分别写出检查报告,随同检查资料一并归档留存,对有重大问题的要分别将检查资料抄送有关单位;对需要整章建制,限期整改的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如何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2. 如何开展财政对专项资金的检查,他的具体实施步骤?

在检查时,要集中精力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进行检查,以检查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为目标,重点突出对资金流转环节和项目实施现场的检查。
一是要掌握总体情况,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搜集和掌握投资拨款渠道、管理程序、实施办法、银行账户等资料,了解和掌握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知己知彼,从源头上摸清专项资金底子。
    二是要按照资金流转,支付方向层层跟踪检查。依据资金下达文件及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从收入、支出科目及原始凭证中检查,关注异常现象,从异常业务内容或科目对应关系,核对、分析发现疑点或违纪线索。在检查原始凭证时,首先要鉴别原始凭证的真假;其次,关注异常时间,异常地点、异常数字、异常银行账号等线索,从而发现和查证截留、滞留、挤占、挪用、擅自改变投资项目,擅自划转资金及置换转移资金用途等违规问题。
    三是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有目的扩大检查范围。延伸到县级部门、单位、乡镇和个人。专项资金之间,会存在相互转移、挪用、填补缺口等问题。因此,检查时,对其他专项资金也同时进行检查,并注意不同专项资金之间的往来关系,通过扩大检查范围,深入到用款单位及个人明察暗访,询问核实,会有意外的线索被发现。突出重点检查,必须做到每检查一个环节,每审查一个项目或现场就必须查清、查实,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四是要重视运用专业分析判断。在随机抽样的原则下有意识地增加重点抽查检查力度,以捕捉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要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深入知情群众中询问调查,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测评内部监督控制的有效性,核实资金支付或兑现情况,核查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从而发现那些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的问题,以及有关人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等案件线索。
    五是要掌握查证技巧,抓住关键环节实施检查。要重视账外信息,善于从疑点中发现问题。在检查过程中,要善于观察周围事物,了解单位资产负债及资金的整体情况,用心去发现可能存在的疑点,寻找违纪问题的蛛丝马迹。所以应“跳”出会计资料,从“账”外搜索或捕捉信息,这有助于及时、准确地发现一些隐密性的线索。每检查一个项目,首先要选准突破口,只要抓住这一点,就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专项资金来说,资金的具体流向就是突破口,只要紧紧抓住资金流向这个关键,跟踪资金使用情况,违纪问题也很容易被发现。

3.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锦村第一书记孙莹玉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锦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立新锦物业管理服务处。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锦村位于当涂县江心乡北部,区域面积5.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37亩,盛产蔬菜、小麦、油菜等,是当涂县蔬菜生产基地,同时也是马鞍山市政府2004年重点建设的“城市供应型蔬菜基地”。 近年来,新锦村先后被评为市、县“先进基层组织”和“五个好党支部”等多项荣誉。
        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新锦村实行整村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建整村推进安置小区住房26栋,安置610户,被拆迁村民即将入住新居。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12月份村民入住之前,以村委会为主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并投入运作,为村民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三、市场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开展生活服务、秩序维持、保洁、绿化、维修保养等工作,为村民供一个安全、卫生的社会环境,实现农村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互动双赢。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村民提供优质、超值服务。把现代物业管理的模式引入农村治理当中,探索出一条物业管理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模式。
        四、效益分析
        以村民、村委会为主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它突出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作用,因其物业管理机构与基层组织一致,在实施管理时具有权威性,制约力强。在村委会领导下,由村委出资,各自履行自己职责,能做到统一安排,分工明确,专业协作,各负其责。
        物业管理服务处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原则确定红利分配和使用,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可以为村集体带来近0.5万元的收益。
        五、项目实施
        1、物业管理服务处的前期工作。2015年四季度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以经营手段管理物业,对小区村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2、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的其他准备工作。组建制定物业管理的工作班子,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以及财务收支预算等。
        3、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处对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定期向业主提供管理报告,报告经营情况、服务情况、基金账目情况等,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处的工作,并配合物业管理处的运作。
        六、资金筹措
        专项资金伍万元主要用于村兴建物业,其它资金由党员群众出资一部分,村委成员出资一部分,政府相关部门补贴一部分,三部分相结合。
        七、地点和范围
        村委员会积极探索村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新路子,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创办村服务实体,发展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处设在村部,办公场所70平方米,设有处长室、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四大部门,采取合作制经营,总资金50万元。公司将参照物业管理标准,统一聘请保安、保洁员等专业人员开展服务,并重新整合小区公共资源,保障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
        【201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省级财政共安排科技专项56071.62万元,其中:
        年初预算52387.62万元,追加36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55641.02万元,其中:
        (1)重点专项资金年初预算28027万元,追加2600万元,共计30627万元;
        (2)其他专项资金年初预算8930.02万元,追加1084万元,共计10016.02万元;
        (3)实行单编预算的专项资金15000万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12000万元;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2、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430.6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厅科技专项资金执行数55881.62万元,其中其他专项资金还有190万元未下达。未下达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承担单位(省统计局150万元、省信息所40万元)无法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目前正在协商。
        (二)科技专项资金安排重点
        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办急事的原则,省科技厅优先把资金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项和全省的科技重点工作。主要安排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375项,经费12000万元,这批项目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重点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2、海洋产业项目49项,经费2000万元。这些涉海项目主要支持我省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产业发展、海洋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省海洋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3、安排县域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平均“切块”下达给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县资助43.5万元,自主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
        4、重点专项资金30627万元。重点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产业专项经费共同用于以下方面:一是聚焦产业重大需求实施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共组织12个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24个专题项目。开展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点产业和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二是产学研结合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全年启动实施110个科技重大项目。这批科技重大项目均鼓励产学研结合共同承担,促进高校院所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企业承接转化高校院所牵头项目的科技成果,体现协同创新的政策方向。三是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着力于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做好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引导性项目),科技合作、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的工作部署。四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加大。新资助5家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带动我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我省自主创新的水平和层次。启动41个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提供科技支撑。
        5、其他专项资金10016.02万元安排情况
        (1)国家科技奖配套奖金和省科技奖奖金1675万元;
        (2)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协议设立的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2500万元;
        (3)福建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1000万元;
        (4)省级科研实验室及大型仪器协作共用补助600万元;
        (5)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562万元;
        (6)福建省统计局等承担的科技统计专项经费190万元;
        (7)事务性工作委托专项经费200万元;
        (8)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经费140万元;
        (9)科技成果与市场技术工作经费140万元;
        (10)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专项经费40万元;
        (11)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专项经费30万元;
        (12)科技宣传(新闻节目制作)专项经费80万元;
        (13)科技专项业务费70万元;
        (14)国内重大科技交流与调研专项经费60万元;
        (15)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发展管理专项60万元;
        (16)省科技奖评审工作专项经费55万元;
        (17)部门预算单位的科研基础条件专项1375.7万元;
        (18)科技条件建设专项539.32万元;
        (19)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奖补经费7万元;
        (20)省微生物研究购置液质联仪专项80万元;
        (21)省直单位科研专项经费250万元;
        (22)省科技信息所台湾科技文献信息平台硬件设备购置专项经费50万元;
        (23)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
        (24)第十二届6•18展会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
        (25)其他零星专项270万元。
        6、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430.6万元。用于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及省科技干部管理学校专项业务费补助。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6年省科技厅继续加强和改进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预算的顺利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1、加强制度建设。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于10月15日印发。为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省科技厅组织全省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及省直有关单位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在福州召开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座谈会,宣讲落实文件内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若干意见》文件进行解读。完善省级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修订《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改进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适度简化小额项目经费使用手续,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
        2、改进项目分类。进一步梳理、调整现有科技项目计划管理体系,优化项目立项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对部分项目计划名称进行调整,将原来6大计划类别23个项目计划,归并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技术转移计划、公益类计划等6个项目计划,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3、公开和民主决策。坚持“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原则,在省直单位率先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实现了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执行、验收等管理业务在线办理,业务办理过程网上公开,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立项信息主动公开,科技经费的使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专家评审与管理评审相结合,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优势单位承担项目,实现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分类管理目标,提高各类项目立项决策水平。为提高重大项目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立项项目质量,推行重大专项和平台项目全厅评议制度,加强重大项目民主决策。
        4、规范管理程序。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明确资金预算管理流程,预算编制由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条财处审核把关,分管厅领导审核,再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实现业务处(室)、直属单位与条财处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层层把关。
        二是规范项目申报立项程序。对实行申报指南管理的科技项目,在管理过程中,注重加强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等各个环节机制建设。在项目立项上,通过公布项目指南、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业务处复审(包括经费预算审核)、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签订项目任务书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特别对科技重大专项立项评审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预算合理性、预算结构和安排的合规性等开展预算评审。
        5、开展绩效评价。2010年以来,省科技厅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绩效自评资金逐年增加,绩效评价项目所涉及的财政资金累计达3.7亿元,其中:2016年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量已达1.46亿元,约占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支出5.88亿元比例24.8%。连续四年综合评审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4.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按照区人大棠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XX年10月10日至20日,棠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棠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棠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XX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XX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原片区所在地中心集镇的高完中,计划每年改建2—3所。20XX年已启动对茶坝中学和奇章中学的校舍维修改造。茶坝中学1542.69平方米教学楼新建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城郊结合部的中小学校,计划通过3—5年持续投入,逐年改建,使城区学生入学难有较大改观。目前已对城郊的四中、七小进行了改扩建;三是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XX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XX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5.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自查工作的,下面是我整理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7篇),欢迎大家参考!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1    省级扶持我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资金105万元。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80万,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我县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彩票公积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积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活动,现将我县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宫用于开展各类活动经费32万元(包括活动耗材,学生专用材料,办公、培训、会议、聘请专家讲课、聘用人员工资等);用于能力提升,改造维修场馆及设备经费15万元,用于添置科技教室25万元、添置陶艺工艺教室装备8万元。总计投入80万元。另新的场馆要装修个配套各功能室预计将投入资金60万元,将申请县财政支持。
    二、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元使用情况
    1、20xx年张村中学少年宫报刊杂志订阅:11064元
    2、文体器材采购:16059元
    3、宣传牌、制度牌:3500元
    4、教育电脑软件:3980元
    5、少年宫演出健美操和少数民族服装:4716元
    6、纸张笔墨及办公用品:4486元
    7、聘请音乐、舞蹈等辅导老师补助6195元
    三、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元使用情况
    (一)、器材采购:
    1、德育类:35000元
    2、艺术类:55705元
    3、体育类:28920元
    4、其他器材类:23100元
    合计:142725元(此项正在招投标中)
    (二)、房屋修缮:
    1、墙壁粉刷:1345平方米,8600元
    2、防盗门11扇,6600元
    3、铺设地板砖:467.5平方米,42075元 。
    以上资金共计105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严格按财务管理程序支出。分别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文明办设立专户,所有经费全部进入专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支出实行申请、审批、报账制,所有经费全部接受纪检、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不错花一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改善了青少年的文化娱乐环境,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提高了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我县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按照永财绩(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xx年市财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xx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9.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A: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
    B: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
    C: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8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为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营养补充的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争光,为永州争光。根据湘体字[2005]6号文件规定,我校现有在训运动员280人,带训教练员20人,按每人每天10元伙食标准,全年按300个实训日计算,年需经费90万元,财政实际安排经费8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143万元,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训练营养的补充,为提高训练成绩打下了基础。
    2、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1:1配备的政策,为我市培养更多合格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财政实际安排经费3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37万元。
    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9.4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书籍、水电等支出,学校实际支出20.7万元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校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学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保障运动员的 书籍课本和水电支付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12]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Xx年七月十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4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17]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出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7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11〕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6.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是需要有一些自查的工作的,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一: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二: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10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 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10年 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10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10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07年至2009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10]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10]260号);核对后,2007-2009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09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4万元上交2006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7—2009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07—2009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7—2009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 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10]2号)精神,县民政局2010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08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10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10】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08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08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 2008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08]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08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 [2008]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08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08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08年度以习财农[2008]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 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06--2007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08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10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10年12月底前未完成 2007—2009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11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07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11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09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7. 省对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怎么写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落实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二、自查结果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07-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0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07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09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

省对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