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多项举措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2024-05-07 16:05

1. 深圳出台多项举措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中国网记者5月29日讯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中明确从四大方面提出了十六条支持举措,主要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关键技术领域等方面,将通过资金等形式进行大力支持,用以推进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措施》包括要增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协同共享发展生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配套环境。在增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措施》表示:“面向全球悬赏任务承接团队,重点解决前沿技术工程化和关键零部件研制等瓶颈问题,按项目总投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亿元。”
此外,深圳市还会大力支持攻关V2X通信技术,机器视觉、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环境感知技术,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等导航技术,算法设计、处理芯片、操作系统等决策规划技术,按参与主体项目研发投入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
在加速产业创新成果转化方面,深圳市将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机构设立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围绕操作系统、视觉系统、车载雷达、人机交互、V2X通信、平台及应用软件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关键领域开展工程化研究,按项目总投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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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多项举措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2. 深圳正式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深圳正式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深圳正式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由于我国现行交通法规并没有明确自动驾驶的责任,市场上关于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一直很高。深圳正式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深圳正式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1    上周,知名艺人林志颖驾驶特斯拉 Model X 在台湾发生严重交通意外,这次事故也再次引发了关于自动驾驶安全性的讨论和顾虑,同时在自动驾驶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究竟由谁承担责任?
    7 月 25 日,深圳再次上演了 " 深圳速度 ",迅速出台了《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个相关管理条例,对于自动驾驶车辆和发生交通事故时权责划分有了明确规定,该《条例》将于 8 月 1 日正式实施。
    
    《条例》的管理对象为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并分为不同级别的自动驾驶能力,同时明确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L3)和高度自动驾驶(L4)的车辆,应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
    而具有完全自动驾驶能力(L5)的车辆,可以不配备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根据《条例》内容,配备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发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负有责任的,该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记者了解到,只有搭载完全自动驾驶 ( L5 ) 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
    
    《条例》还明确了一点,智能网联汽车需要配备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在开启自动驾驶时应当开启外部指示灯和明确行驶状态。但目前该要求很难得到满足,因为市面上在售的绝大部分具有自动驾驶能力的智能网联汽车均没有配备相关功能,仅在前不久上市的理想 L9 车型上有所见识,并且还是 " 演示模式 " 下的功能,所以需要满足《条例》的这一要求,道路还相当漫长。
    深圳正式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2    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智能化和电动化的持续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越来越多,很多智能汽车配备了L2、L2+甚至L3级别的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网上也经常见到一些车主发视频,展示自己双手放开方向盘“自动驾驶”的画面。此外,因为自动辅助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时有耳闻。那么,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出了事故,责任到底算谁的?
    由于我国现行交通法规并没有明确自动驾驶的责任,市场上关于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一直很高。
    
    8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将是我国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
    《条例》显示,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其中,有条件自动驾驶(L3级别)和高度自动驾驶(L4级别)的车辆,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
    而完全自动驾驶(L5级别)的车辆,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也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对于智能汽车的使用规范,《条例》作出了明确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生产者应当为车辆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向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出明显的安全提示。同时,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人,在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应当响应接管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这个《条例》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规定是:配备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发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负有责任的,该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这也就是说,只要是L3级别或L4级别自动驾驶系统开启状态下,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第一责任人均是驾驶员。
    此外,对于完全自动驾驶(即L5级)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等到实现L5级自动驾驶,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违章或事故,驾驶人将不再被扣分。
    深圳正式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3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时权责认定做出划分,新政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化应用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显示,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有条件自动驾驶(L3级别)和高度自动驾驶(L4级别)的车辆,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
    
    作为自动驾驶的最高级别,也就是完全自动驾驶(L5级别)的车辆,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条例》显示,配备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发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负有责任的,该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记者了解到,只有搭载完全自动驾驶(L5级别)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
    政策还规定,智能网联汽车需要配备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外部指示灯启动警示和明确行驶状态。目前,市场上大部分车型并未配备这一装置,有关条例的实施势必会引导未来智能网联汽车在生产时配置指示灯。

3.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在深圳落实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在深圳落实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在深圳落实,深圳成为国内首座对L3级乃至更高级别自动驾驶放行的城市。据了解,最早在下半年,深圳将在适合的行政区全区域开放无人驾驶道路测试。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在深圳落实。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在深圳落实1    8月1日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深圳,百度Apollo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一直面向市民提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出行服务。因具有绿色低碳、通行效率高等特点,自动驾驶在一定程度上为深圳的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幸福生活提供了支持。
    今天,大众网·海报记者特别邀请到了百度自动驾驶区域运营部深圳城市经理马书莹,一起乘坐自动驾驶汽车,感受“聪明的车”如何与“智能的路”紧密结合。
    与普通的私家车不同,“萝卜快跑”自动驾驶汽车在车顶加装了传感器设备。
     线路覆盖核心地段,满足乘客日常出行需求 
    上午10点,在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西门路边,一辆身上印有“萝卜快跑”字样的白色自动驾驶汽车缓缓停靠在路边。“与一般的网约车不同,根据法律规定,这辆车在后面特别标注了‘自动驾驶’的字样,方便乘客进行区分。”
    
    车身的“自动驾驶”标识
    目前,“萝卜快跑”在深圳开设了130个推荐上车站点,运行时间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5点。马书莹介绍说,有需求的乘客可以下载“萝卜快跑”APP或者小程序叫车体验自动驾驶出行服务。由于目前还是免费体验,不会显示费用,点击“呼叫车辆”,即可完成叫车。“现在的示范应用路线覆盖深圳湾万象城、保利文化广场、人才公园等核心地段,满足当地居民公共交通接驳、假日商圈接送等日常出行需求。”
    进入车内后,记者看到,驾驶位上已有一名安全员准备就绪。出发前,安全员会对乘客进行测温,并检查‘绿码’”。在驾驶和副驾驶座位的后方,各有一个屏幕,一切准备完成,点击屏幕上的“开始行程”,汽车就启动了。
    
    在驾驶座位后方的屏幕
     安全员不碰方向盘,但时刻准备着保障乘客安全 
    在行驶过程中,记者看到,方向盘缓缓转动,安全员的双手没有触碰方向盘,却始终放在方向盘周围。马书莹指出,“安全员的任务是在行驶中保证乘客安全,必须全程保持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一旦不满足设计运行条件,车机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接管,驾驶员就必须在短时间内接管汽车。
    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安全员进行驾驶操作。”按照预定路线,车辆在行驶途中经过一个路口,右边有行人突然“杀”出,记者乘坐的车也迅速作出急刹车反应。
    
    安全员的工作状态
    本次记者体验的路程,行驶的起点和终点站均为深圳湾体育中心西门。在车辆正前方的显示屏上,线路全长6公里,行驶时间约13分钟,时速30公里等信息清晰可见。不仅如此,它还百分百还原了当前路上的车况。
    “这款车配备有1颗40线激光雷达、2颗毫米波雷达、9颗摄像头、1组超声波雷达。车辆前装的Apollo定制版OBU(车载单元),能够和智能网联路侧设备进行L4级车路协同感知驾驶,用于分辨道路上行驶相遇的'车辆、障碍物、行人等。”
    全方位体现科技感,致力于成为深圳智慧出行的首选
    据了解,目前深圳采用的自动驾驶车型为百度和一汽联手打造的中国首批前装量产L4级自动驾驶乘用车——红旗EV,是中国首辆前装量产的无人车(Robotaxi),也是百度Apollo第四代无人车。
    
    红旗EV实现了自动驾驶软硬件、产线前装量产能力、车内人机交互、安全冗余保障以及云端车队管理的全方位升级优化。在个性化乘车服务方面,马书莹也进行了展示。“通过车载Pad,乘客可以查看自动驾驶行程渲染、轨迹,也可以播放视频、音乐等等。”
    整个行驶过程中,车辆驾驶平稳,途中变道、转弯等都非常顺利。即将抵达终点时,车辆自动靠边,停在显示屏中标识的“P”字母区域。
    马书莹告诉记者,目前,萝卜快跑全国订单量已经超过100万,在深圳运营已有近6个月时间,30辆载人应用示范车辆在运营区域13平方公里运行、130个站点可供用户使用。“乘客整体满意度较高,在‘萝卜快跑’的区域拓展和站点设计方面,他们也给予了很多的建议。”
    
    深圳南山区街头
    作为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高地,南山区拥有开放的政策环境以及完善的路网测试环境,为“萝卜快跑”的快速落地和自动驾驶技术蓬勃发展创造了优越条件。马书莹表示,“未来,‘萝卜快跑’的运行路线将持续扩增,预计到2022年底,出行服务区域内站点规模达到300个以上,成为深圳智慧出行的首选。”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在深圳落实2    8月1日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交管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深圳成为国内首座对L3级乃至更高级别自动驾驶放行的城市。
    《条例》对L3以上车辆准入登记、路权保障、商业化应用、事故处理权责认定等诸多行业发展“瓶颈”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据了解,最早在下半年,深圳将在适合的行政区全区域开放无人驾驶道路测试。
    业内认为,深圳自动驾驶新规有望为其他城市以及国家层面推出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并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标准并带来示范效应,对促进行业发展有积极作用。
    
    自动驾驶被称为人工智能“皇冠上的明珠”,特斯拉CEO马斯克今年5月对外宣布将在2023年5月推出完全自动驾驶的电动车。苹果公司公布的汽车相关专利中,无人驾驶位列第二位。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行业有望驶入发展快车道。
    A股中,深城交是深圳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深圳市智能网联提供顶层设计和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咨询、智能网联方案规划及设计、测试示范道路评估等全流程技术服务;金溢科技车路协同产品已成熟稳定,可应用于自动驾驶领域。公司参与并完成了深圳宝安国际会展中心、深圳福田区车路协同等多个项目。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在深圳落实3    今天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将有力推动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上新台阶。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目前已成为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根据《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将达到2000亿元。
    
    制定《条例》,是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提出,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权。
    去年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经过多次审议,《条例》于今年6月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对智能网联汽车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并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推出有利于自动驾驶企业的商业化落地。”作为深耕自动驾驶领域的企业,元戎启行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条例》,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这让自动驾驶企业可以在深圳进行‘主驾无人’的公开道路测试,让企业能够更快完成‘无人化’领域的技术攻坚,向外界展示无人驾驶的商业价值。”该负责人说。
    “从整体来看,《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时权责认定做出划分,具有先行先试作用,为全国层面立法提供了借鉴意义。”深圳市社科院政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赵丹说。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在深圳落实

4. 深圳出台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 8月1日起施行

易车讯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明确规定列入产业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其中,无人驾驶可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条例》定义了L3-L5级的自动驾驶,其中L3级自动驾驶,也就是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动态驾驶任务,在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驾驶人应当响应该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在责任划分方面,规定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此外,《条例》规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为车辆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外部指示灯,向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出明显的安全提示。用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以显著的车身标识进行安全提示;用于公交客运的,还应当在车辆内部播放语音提示。

《条例》也设置了“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一章,禁止利用智能网联汽车从事下列活动: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采集与本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非法采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小鹏汽车创始人何小鹏在其微博转发此消息并称:“这将是在中国自动驾驶历史上,值得记录的一个标志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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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出台,将会发挥哪些作用?

我们都知道智能行业其实是一个非常有热度的行业,并且这个行业里面很多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地位。所以说很多人可能也会从中得到一定的经济效益,这也是一个十分不错的事情,而且这确实一个非常有前景的行业。而且智能汽车也确实是未来的一个非常大的趋势,并且赢得了很多人的期待。而《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也成功出台了,并且这个消息公布之后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那么有人可能也会产生疑问,这将会发挥哪些作用呢?下面小编来和大家说一说。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这将会为智能无人驾驶汽车成功上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为我们都知道此次的条例出台其实是国内首个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条例,所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消息。并且给很多行业都带来了福音,很多人都非常激动。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条令主要针对无人驾驶汽车,那么就可以为它的成功上路做出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说在未来的几年里,很多人可能都会开始关注到这个无人驾驶汽车,并且他们可能也会成功的走进我们的生活之中,成为我们生活中非常便利的东西。

其次,这个条例的出台也促进了汽车行业的发展,并且也给智能行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客观性。因为我们都知道现在这个行业其实是需要一定的人才支持的,很多人可能都会对这个表示一无所知。那么有这个条令的撑台,那么就可以吸引很多高科技人才投入到这个行业里面,这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事情。

总而言之,这确实发挥了很多作用,并且也为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说很多人都非常激动,并且非常开心,也希望能够带来更好的发展。以上就是小编的说法,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出台,将会发挥哪些作用?

6. 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公布 深圳等入围

易车讯  日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两部门公布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重庆、深圳等10个城市入围,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在各城市自愿申报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请试点城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594号)要求,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
为加强对试点城市督促指导,切实做好提供咨询服务、跟踪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双智试点办)。请各试点城市分别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并报双智试点办,试点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双智试点办沟通联系,后续发展持续关注。

7. 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 深圳将路测扩展到更大范围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消息,深圳市拟出台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支持在半封闭独立功能区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包括无人驾驶汽车载人载货和特种行业应用。

为统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起草了《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公示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在半封闭独立功能区(即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具有明显围蔽特征的场地)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包括利用无人驾驶汽车开展载人、城市环卫作业和载货及其它特种作业三种应用示范。
此前,深圳市已发布 124 公里的开放测试道路,覆盖 9 个行政区域,并向腾讯、大疆、海梁等企业共发放 12 张牌照,海梁在福田保税区展开“阿尔法巴”智能公交试运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 深圳将路测扩展到更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