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

2024-05-09 11:18

1. 地方财政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地方财政补贴,也不属于增值税应税的销售、提供劳务、提供服务收入,也不征收增值税。

地方财政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

2. 中央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公告,明确从2013年2月1日起,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其取得渠道是中央财政,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引用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3. 中央财政补贴是否要征收增值税

获得的中央财政补贴除了有指明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和建立专门账户单独核实之外,还有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的,则属于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可以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对于增值税,如果该项补贴与贵公司收入和数量不直接挂钩的,不需要征收增值税;直接挂钩的,需要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中央财政补贴是否要征收增值税

4.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八、本公告第一条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至第七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5.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八、本公告第一条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至第七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

6. 中央财政补贴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请问,省、市、县财政补贴是否一样可以不缴??

中央财政补贴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请问,省、市、县财政补贴是否一样可以不缴??中央财政补贴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请问,省、市、县财政补贴是否一样可以不缴?一、目前已经全面“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因此任何业务都不会再缴纳营业税。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四条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统称应税销售行为。也就是说,无论哪级财政补贴,如果只是收到财政款项,而未销售上述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则不用缴纳增值税。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7. 地方财政给企业的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

地方财政给企业的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单位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它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畴。
地方财政
地方财政是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的总称。地方政府为实现职能的需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地方政府与所属或所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我国地方财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乡(镇)三级财政组成。

地方财政给企业的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

8. 地方财政给企业的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

地方财政给企业的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单位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它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畴。
地方财政
地方财政是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的总称。地方政府为实现职能的需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地方政府与所属或所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我国地方财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乡(镇)三级财政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