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探矿权?

2024-05-09 17:49

1. 什么是探矿权?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矿床勘探报告及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按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必须申请登记的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万和大于1:20万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的普查和勘探。

探矿权审批程序
(一)接收申请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探矿权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查
主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探矿权申请要求的,进入下一审查程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充修改材料告知书》或《退回申请材料通知书》,需要退回申请的,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交政务大厅转发给探矿权申请人。
(三)探矿权设立情况核查
主办司局在审查探矿权申请符合要求后,给申请项目所在省厅(局)发探矿权受理调查函(若是涉外企业申请探矿权,还需向总参作战部发函;若是申请海域探矿权的,还需向国家海洋局发函),核实申请勘查范围内设置探矿权的相关情况。

什么是探矿权?

2. 什么是探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一)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
(二)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
(三)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
(四)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
(五)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
(六)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七)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探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什么是矿业权?什么是探矿权

矿业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权利。矿业权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合称。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块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什么是矿业权?什么是探矿权

4. 什么是探矿权?

  探矿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就特定地域的某种或者某几种矿藏进行勘探的权利。《民法通则》第81条第2款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该法明确了采矿权的财产权属性,但没有明确探矿权的财产权属性。1996年修改的《矿产资源法》以及随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规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依法有偿取得并可流转,确定了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属性,但由于法律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属性规定得不够明晰。实践中,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究竟是什么权利,属于何种物权,仍存在些争议,探矿权、采矿权作为物权的观念并未真正树立起来,无证勘查、采矿以及侵害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直到《物权法》才明确规定探矿权为独立的用益物权。

5. 什么是探矿权证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依法取得探矿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称为探矿权人。

享有法定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向国家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取得勘查许可证,在规定的区块范围和期限内,按批准的内容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权利。国家将原本属于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以设置特许权的方式授予探矿权人使用。它是矿业权的组成部分。其主体为取得勘查许可证获得探矿权的单位或个人,其客体为批准的区块范围内特定的矿产资源。

探矿权具有物权的性质或称为他物权,具有排他性,即在批准的区块范围和期限内不允许设立第二个探矿权,也不允许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块内勘查矿产资源。

什么是探矿权证

6. 转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如何纳税

问:我单位属于地勘单位,经国家主管机构批准,06年拟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一项探矿权,按《地勘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取得的收入,按其实际成本数转增国家基金,净收入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请问:1、转让探矿权转增国家基金部分是否免税,如果免税,应该给购买方出具什么票据?2、转让探矿权计入经营收入是否交纳营业税,税率为多少? 答:关于以探矿权采矿权转增国家资本的问题。财建[2004]262号作了明确的规定。该文适用于由中央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矿产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管理。地方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国家基金)参照该文的规定执行。上述262号文第三条规定,“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以及国有地勘单位在申请出让或国有企业拟转让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应缴纳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部分或全部转增国家资本金(国家基金)……。”第四条规定,“国有地勘单位拟转让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时,在办理完转让审批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可将转让收入中国家实际投入数转增国家资本金(国家基金),其余部分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你单位可按上述规定,经申请报批后将转让收入中国家实际投入数转增国家资本金(国家基金),其余部分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资本金的部分应不涉及税收。这种处理可见于有关单位的具体税收问题处理文件中。因此要经过申请批准才能执行。转让探矿权收入的其余部分的税收问题应按照国税函[1998]11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国税函[1998]111号中关于转让采矿权的税收问题规定:矿区单位和个人在转让采矿权时一并有偿转让金矿矿井等财产,应按转让全额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开具普通发票,税率5%。;只转让采矿权,不转让金矿矿井等财产,不应缴纳营业税。上述两种转让行为的转让方为个人时,还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前者行为)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后者行为)计缴个人所得税。

7. 取得探矿权意味着什么

取得探矿权意味着可以对这一区域内的地下矿藏进行勘测。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法律依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源稀缺、贵重程度确定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 国家规划矿区,是指国家根据建设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为建设大、中型矿山划定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划定的,尚未列入国家建设规划的,储量大、质量好、具有开发前景的矿产资源保护区域。

取得探矿权意味着什么

8. 取得探矿权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取得探矿权意味着可以对这一区域内的地下矿藏进行勘测。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矿产资源法》及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源稀缺、贵重程度确定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
国家规划矿区,是指国家根据建设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为建设大、中型矿山划定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划定的,尚未列入国家建设规划的,储量大、质量好、具有开发前景的矿产资源保护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