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2024-05-01 15:31

1.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的贷款有7步:贷款申请,资料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办理,合同复核,贷款发放,抵押办理。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2.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单位公积金少,没问题,也能贷,只是贷款贷的少啊
流程是:
贷前准备→房管局打协议→银行存首付和过户费→银行进件→公积金中心进件→银行面签→房管局进件→办理保险→中心审批放款→银行审批放款→正孚放款→借款人划款→按月还款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 
买方: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公积金卡、查询单;借款人已婚时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提供结婚证);夫妻双贷的,借款人配偶除需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公积金卡和查询单;组合贷款超出公积金偿还能力的还需提供借款人的《职工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建行版)。借款人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供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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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4.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贷款流程: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5. 公积金贷款 怎么用

首先,公积金是扣多少补多少,所以不太明白为什么你公司补22%。
按照正常计算,你的扣500,那你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增加1000,如果你公司22%的话,那一个月大概是不到1417左右,
你女朋友扣200,公积金账户增加400.
其次,如果你们要一起买的话,需要派出所开证明,不过一般情况是不行的,贷款需要婚姻证明,已婚或者未婚。
第三,贷款额度是不超过70%,所以你能贷款的数目与总房价有关。
第四,贷款年限与年龄有关,到退休(一般男性按照60,女性55计算)的时间如果低于30年,那就最多能贷款20年。

公积金贷款 怎么用

6. 怎么用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购房者需要带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贷款联络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领贷款申请表,并依据提示,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请人拿着你或者辅助借款人的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本(户口本不在需要提供结婚证),有时需要你到民政局开具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带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3、申请人需要准备提交的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及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的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的第六联,房款收据的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两份,并交纳相关办理费用,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4、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备案摘要;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需要先到公积金办理中心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要带回单位盖好公章;
2、提交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提供夫妻双方的用人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文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用户可以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2、很多地区都开放了网络提取公积金的业务,用户可以提交申请,之后就可以快速提取公积金。
总而言之,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收入证明原件等材料,当事人可以到公积金办理中心进行咨询。

7.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
公积金贷款贷款流程:1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2,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 3,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 4,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 5,银行放款 ... 6,按月还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8. 贷款怎么用公积金

一、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满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三、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1、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二、南京公积金买房条件有哪些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借款人提供《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应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贷款;
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状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商业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6)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7)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9)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6、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其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时,首付款≥房屋总价*所购份额*20%。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情况下,首次或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时,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7、借款人所购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9、借款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