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股34%以上的股东,对公司哪些事情有一票否决权?

2024-05-18 18:40

1. 占股34%以上的股东,对公司哪些事情有一票否决权?


占股34%以上的股东,对公司哪些事情有一票否决权?

2. 占股34%以上的股东,对公司哪些事情有一票否决权呢?


3. 最大股东是否有一票否决权

法律分析:要看最大股东的股份占比,如果最大股东的股份占比超过三分之二,有一票否决权。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或者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最大股东是否有一票否决权

4. 股东持有多少股份才有一票否决权

一、股东投资超过多少有一票否决权      公司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属于控股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股东出资违约的责任      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      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      3、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情况下,违约的股东应向其他守约的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大多数国家公司法都规定损害赔偿是可以和其他救济手段并用的一种救济方式,当其他救济手段不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时,公司或其他守约股东仍可要求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司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属于控股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继续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5. 股份超过33%就可以有一票否决权吗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依法是在股东会决议时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的事项有一票否决权,对于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的事项没有一票否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份超过33%就可以有一票否决权吗

6.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票否决权

一票否决权也就意味着对某一事项进行决定的时候,需要获得所有股东的同意才能执行,如果出现一票否定的意见,决定就不能通过。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票否决权【提问】
[疑问][疑问][疑问]【提问】
一票否决权也就意味着对某一事项进行决定的时候,需要获得所有股东的同意才能执行,如果出现一票否定的意见,决定就不能通过。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回答】
股份公司不能在公司章程中设置一票否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是不是买股票就有股份,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是一人一票。
股份公司不得对公司章程中的董事和股东行使否决权。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开放式公司,需要更加注重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结构性投票机制的运作必须符合法律,不允许股东自由同意。所以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设立一票否决权缺乏相应的理论依据。【回答】
股份有限公司里拥有34%的股份,可以有一票否决权吗?【提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持有公司34%的股权,对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有一票否决权,当然,前提是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的议事方式不按股东所持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回答】
这是有限责任公司,我想问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提问】
股份有限公司里拥有34%的股份,可以有一票否决权,1、控股34%就可以有绝对的否决权,而不是51%。2、自决定重大事项的公司股东大会要求超过三分之二的所有股东投票赞成这一决定,所以应该有一个绝对的否决权,个人应该持有的股票数量超过或等于三分之一(例如34%)。在实践中,只有持有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权,才能安全地控制公司。【回答】

7.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票否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有两种使用方法和根据,一种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一种就是公司内部可以自行协商使用。在一票否决权的使用中,应该综合考量,谨慎小心地做出决定,不可滥用一票否决权。如果为了一己之私而滥用这项权利,可能会导致正确的公司决策无法实施,对公司未来的运营有极大的不良影响,应思虑周全。【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票否决权【提问】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有两种使用方法和根据,一种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一种就是公司内部可以自行协商使用。在一票否决权的使用中,应该综合考量,谨慎小心地做出决定,不可滥用一票否决权。如果为了一己之私而滥用这项权利,可能会导致正确的公司决策无法实施,对公司未来的运营有极大的不良影响,应思虑周全。【回答】
在公司法律实践中,“一票否决权”的运用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不同职能部门分别进行讨论。(一) 股东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2条规定(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专章),“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回答】
股份有限公司里拥34%的股份,可以有一票否决权吗?【提问】
有的啊【回答】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持有公司34%的股权,对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有一票否决权,当然,前提是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的议事方式不按股东所持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回答】
我一直以为在有限责任公司里拥有34%的股份代表有一票否决权,而股份有限公里是看董事会的席位,而不是股份【提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持有公司34%的股权,对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有一票否决权【回答】
前提是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的议事方式不按股东所持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回答】
我们是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提问】
公司章程有没有约定【回答】
目前没有【提问】
您是想达到一个什么效果呢【回答】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若创设“一票否决权”制度则有可能违反现行《公司法》【回答】
我想了解股份有限公司里拥有超过34%的占股,有没有具体意义【提问】
我国《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创设一票否决权可能持否定态度。【回答】
所以一票否决权虽然可以在章程中约定【回答】
但是只能对内部进行约束【回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票否决权

8. 大股东是否有一票决定权

法律分析:大股东有一票否决权,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作出特殊约定,董事和股东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股份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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