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博昊基金后的义务

2024-05-08 19:26

1. 申请博昊基金后的义务

一,:1、受助人不符合本基金贫困生标准;填写申报的情况与实际不相符而不真实的;使用欺骗手段获取资助的;基金会保留采取法律手段收回资助资金的权力,并用媒体公示社会予以谴责。2、凡基金所资助的资金,必须用于求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挪作它用;3、修完学业,走上工作岗位,有了一定经济收入时,无论受助时间长短和金额多少,必须做到以基金会和个人的名义回报社会,至少资助一名与本人当初同样贫困(贫困标准按国家当时、当地确定的贫困线为准)的学生修完学业,宣传、鼓励多助(受本基金资助的学生不约束申请其它的资助)。4、无论是被资助过,还是未被资助者,申请被批准优秀而不贫困的基金会学子,必须每半年时间内将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通讯、联络地址等情况告知基金会。若有学子满一年还未主动与基金会联系汇报情况的,基金会将在基金网上或其他媒体上给予公示教育(或采取其他方式)。二,补充1、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3、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1)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3)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4)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5)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自然人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应当报送以下基本信息:(1)身份证明复印件;(2)个人简历;(3)最近三年信用记录;(4)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4、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1)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2)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资料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资产的,还应当报送委托托管协议;(4)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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