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招标怎么做

2024-05-19 11:49

1. 园林绿化招标怎么做

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发包单位向具备投标资格的养管单位发招标通知书。
以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为例,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发包单位向具备投标资格的养管单位发招标通知书。以任务规模分为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以任务性质分为综合招标或专项招标。由招标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发招标通知书。

绿化养管单位报名参加养护投标,按招标要求填写投标申报表,如实登记本单位的有关证件,包括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资质等级、单位简历和技术装备情况等。招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选定投标单位,并准备相应份额的招标文件,发给投标的养管单位,收取押金。

扩展资料:
招投标的相关要求规定:
1、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规则

园林绿化招标怎么做

2. 我需要园林绿化招标文件

范文一篇
国际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
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 
监督机关: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4
一、总则8
1、工程说明8
2、资金来源8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8
4、投标费用9
二、招标文件9
5、招标文件组成9
6、招标文件的解释9
7、招标文件的修改9
三、投标报价说明10
    8、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10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
9、投标文件的语言10
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
11、投标有效期10
12、投标保证金11
13、投标预备会11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2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2
16、投标截止期12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
六、开标13
    18、开标13
七、评标13
19、评标内容的保密13
20、资格审查13
21、投标文件的澄清14
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4
23、错误的修正14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4
八、授予合同15
25、合同授予标准15
26、中标通知书15
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5
28、废标条件汇总1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
11.1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优良(苗木成活率100%)
材料供应: 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施工图纸的要求采购合格苗木及其它材料
要求工期: 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4月30日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包括:绿化总长度1.3公里,绿化面积13090平方米。
21.1合同名称: 
32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43.21、企业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有类似工程业绩。
511.1投标有效期为  30 天(日历日)
612.1投标担保金额:4万元人民币,投标截止日4个工作日前(即12月22日前) 以支票形式送达
713.1投标预备会时间(如有必要): 2010年12月22日 9:30时
地点:
814.1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单位须单独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备案表》活页一式七份,放在投标文件包封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最后附件。
915.4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址: 
1016.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2010年12月27日 13:30时
1118.1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27日 13:30时
地点: 
项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
128.1投标报价说明: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照本工程施工图纸进行清单工程量计算。
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不允许修改,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如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和工程数量与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中的施工项目和工程数量存在较大差异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至少两日前进行确认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招标人有权力认为投标总价包含了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有权力要求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措施项目费中必须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4. 规费按大连开发区现行规定计取。其中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算;社会保障费按税费前造价为基数的3.2%计算;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辽建发[2007]31号规定计取(即按工程总造价1.50‰);住房公积金按投标人持有的《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中核定费率(取费基数=人工费+机械费)计取。税金按大连开发区现行规定执行。
5.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所采用的综合单价应是投标人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总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相应的风险因素。投标人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及市场价格确定综合单价。投标人所填写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及政策调整等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应自行考虑风险因素。
6.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信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参照《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等资料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提出投标报价,且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7.属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工程主要材料单价低于同期市场价格时,应附有材料供货单位的书面供应承诺书。承诺书中要列出供货单位对某种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单价、数量等内容的承诺,并提供相关票据、文件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不得出现某项单价的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
9、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未达到三表相一致(即投标书、报价汇总表、报价明细表),不予考虑。
10、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计算工程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须计算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清单中的其它相关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内。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将被招标人理解为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项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
12
8.1
1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0%以上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变更造价在中标总价3%以内部分不予调整。
13、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按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调整。对工程量增减可能引起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在综合报价中应予以考虑。甲方只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盘点,按照投标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无论工程量变动幅度多大,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14、由于招标人原因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其可能发生的停工、窝工损失及其他一切风险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中标造价除设计变更外,不做任何调整。
15、现场临时水、电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16、施工单位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到环卫、交通、噪音、青苗补偿、扰民、临建拆迁、水塘、协调补偿、破道修复等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17、未尽事宜按现行建经政策执行。
1324.2中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采用"有效合理低价法",详见附表。
本项目拦标价为540.35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拦标下限计算公式:以低于拦标价的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系数)作为工程的最低价格底限,低于最低价格底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在拦标上限与最低价格底限之间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在有效报价区间内,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园林绿化工程下浮系数为10%~13%。具体项目的下浮系数,在开标现场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
14付款
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苗木成活率达到要求的,拨付工程造价的50%;一年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达到要求的,付款至工程造价的70%;养护期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结清全部工程款。
首次拨付工程款,各种类苗木成活率均要求达到90%以上,否则,施工单位将苗木按图纸补齐,且连续6个月各种苗木成活率均达到90%以上的,方可按比例首次拨款;一年养护期满,第二次付款的必要条件为:各种类苗木成活率均达到95%以上,否则,施工单位将苗木按图纸补齐,且连续6个月各种类苗木成活率均达到95%以上,方可按比例第二次拨款;结清工程款的必要条件为:各种类苗木成活率均达到100%,否则,施工单位将苗木按图纸补齐,养护管理期限延长6个月,6个月后各种类苗木成活率均达到100%,方可结清全部工程款。
项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
15无效标和废标条件无效标条件: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未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保人应携带的证件;4. 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存款证明原件。5. 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埠企业入辽入连施工备案登记表原件。6.投标文件的份数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
废标条件:1.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书),包括正本和副本,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无法人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目标(标准)要求;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1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1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16.投标人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16补充   说明1.开标按先送后揭的原则。
2.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15日内返还。
3.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做任何解释。
4.投标单位发生的费用自理。
5.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否则视为自行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书须加盖国家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预算员印章。
7.投标人应考察施工现场,并应在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施工措施费用。
8.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按大开规字(2009)194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开标前核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证明原件,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外埠施工企业须办理入辽入连施工备案登记表,其原件须在开标前提供,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投标单位须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另单独提供七份活页,放在投标文件包封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最后附件。
11.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文件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2.标书必须按规定密封包装并在接缝处加盖印章。
13.如遇特殊天气导致无法按时开标时,将延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17履约担保金   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15%。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30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部89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在大连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招标备案登记手续,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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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园林绿化招标怎么做

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发包单位向具备投标资格的养管单位发招标通知书。
以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为例,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发包单位向具备投标资格的养管单位发招标通知书。以任务规模分为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以任务性质分为综合招标或专项招标。由招标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发招标通知书。

绿化养管单位报名参加养护投标,按招标要求填写投标申报表,如实登记本单位的有关证件,包括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资质等级、单位简历和技术装备情况等。招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选定投标单位,并准备相应份额的招标文件,发给投标的养管单位,收取押金。

扩展资料:
招投标的相关要求规定:
1、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规则

园林绿化招标怎么做

4. 不用招标的市政园林绿化设计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 :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3 号令)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抢险救灾的;
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5. 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区绿化的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范围内从事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单位、园林绿化养护企业和有关单位。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主管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 市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受市城管局委托,负责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起草年度养护招标计划和园林绿化养护招标项目的登记; (三)指导、检查、监督有关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 (四)负责制定养护考核标准及办法,定期实施检查考核。 第四条 下列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必须经过招投标: (一)市、区财政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10000平方米以上或年养护经费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绿地项目(不包括专类公园、苗圃); (二)已向社会进行招标养护的项目。 第五条 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实行招标单位负责制,招标单位为园林绿化设施的产权人或管理人。 第六条 招标人需要进行园林绿化养护招标的,应当向市园林局申请办理项目登记。 招标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方予以登记: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确定接收单位,施工单位保活期满一年且整改验收合格; (二)该项目所需各项技术资料及图纸已具备; (三)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养护计划; (四)养护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第七条 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可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其中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需事先征得市园林局同意,并报市城管局批准。 采取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宁波市城管网、宁波园林绿化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组织发布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招标信息,告知养护项目规模、相应条件、资质要求情况和获取招标相关资料方式等内容。 公开招标的,经资格审核有效的投标单位应当不少于三家,少于三家时,应当重新发布招标信息,或经市园林局同意,报市城管局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但应当将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作为投标邀请对象。 当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企业,超过规定招标数时,招标单位应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单位。 采取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含)以上的养护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发出邀请投标书后,实际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八条 招标人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园林绿化养护招标: (一)组织招标工作小组; (二)编制招标计划、方案及招标文件,并报市园林局审定; (三)组织发布园林绿化养护招标信息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投标人申请投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人; (五)向合格的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技术资料等,并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建立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七)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八)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九)组织评标,决定中标人;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养护承包合同。 采取邀请招标的可以适当从简。 第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将养护项目的主要内容、合同要素、评标定标原则等说明清楚。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养护企业。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经市园林局审核并报市城管局认可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在发售前,应当征得市园林局同意,并报市城管局批准。 第十一条 编制标底应当以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为依据。 第十二条 养护项目的评标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复合标或商务标的形式。 第十三条 标底一经审定应当密封保存至开标,严禁泄露。标底一旦泄露,应当重新开标,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追究责任方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对参加投标的绿化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参加投标的绿化施工企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申请书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五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养护工作量收取,最高不得超过本养护项目养护经费的5%。保证金可以使用现金、支票、汇票等。 第十六条 投标人发现投标书有误,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正式函件的方式补充、更正,其他方式无效。 第十七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市园林局及招标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席,工作人员应当当众启封标书,宣布各投标人标书的主要内容、公布最终合理标底。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其为无效: (一)未按规定密封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内容不全的; (三)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四)逾期送达的; (五)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开标会议的; (六)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的。 第十九条 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的总人数应当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进入区招投标中心的项目,评标小组的成员由区招投标中心从市园林绿化养护评标专家组中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其他项目,由市园林局从市园林绿化养护评标专家组中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园林绿化养护评标专家组应不少于20人,由市园林局会同区城管局负责组建,并报市城管局备案。 评标专家与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专家人员比例应符合有关规定。 评标专家组的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条 自开标到定标时间一般不超过七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评标小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科学、合理的评选,并列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招标人根据评标专家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专家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应当及时在宁波市城管网和宁波园林绿化网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合同报市园林局备案。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合同价应等于中标价,并明确约定养护期限为两年及有关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二十四条 中标单位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抄告市园林局,并按候选中标单位的前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报市园林局同意后与其签订合同。 第二十五条 招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应当向其他未中标单位返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园林绿化养护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养护督查考核组,市养护督查组由市园林局负责组建,每季一次对各区园林绿化养护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区养护考核组由各区城管局组建,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养护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向养护单位通报(抄报市园林局)考核结果。 第二十七条 各区根据辖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情况,在每年10月份向市园林局申报次年度绿地养护招标计划书。养护招标计划书应当包括移交日期、面积、养护等级、位置、招标基准价等内容。 市园林局根据各区上报计划进行初审,编制年度招标计划报市城管局批准。市城管局统一下达年度绿化养护招投标计划。 市城管局将审定后的年度招标计划列入城管城市维护经费计划,并将所涉养护经费划转市园林局,由市园林局根据实施情况拨付至各区城管局。 第二十八条 列入招标范围的绿地养护经费,按甬财政期〔2002〕313号文件精神执行,即新增招标绿地养护经费由市补助50%,区财政承担50%。 第二十九条 符合交付条件的绿地,接收时间与招标时间之间的过渡期的养护由接管单位委托相关专业单位先行养护,并列入考核范围,养护经费按中标价结算。 第三十条 依照本办法应当实施招标而未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直接指定养护单位的,或有其他违法本办法规定情形的,由市城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6. 如何拟制绿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摘要】
如何拟制绿化项目的招标公告【提问】
【回答】

7. 园林绿化投标方案怎么写?

本方案共18章495页
一、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参照第二章。
二、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资源配备计划”,参照第四章。
三、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参照第六章。
四、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参照第七章。
五、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绿地养护技术方案”,参照第七章。
六、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参照第八章。
七、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参照第九章。
八、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参照第十章。
九、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参照第十一章。
十、如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有“项目验收及进退场交接”,参照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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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投标方案怎么写?

8.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然后出自哪个单位发布的

【摘要】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然后出自哪个单位发布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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