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024-05-18 18:21

1.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下列情况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一、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流程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流程:
1、通过股权转让的退股的,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2、通过有限公司收购其股权退股的,股东向公司请求收购股权,办理股权收购手续;
3、公司解散、注销退股的,公司依法注销完成后退股。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为,最高人数为五十个以下,没有最低人数的限制。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清算组负责人身份可以是吗?
作为清算组负责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收购股权吗?

股东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为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当股东对股东会有关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反对票的,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后的六十日内,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权

法律分析:异议股东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权

8. 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权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权的情况: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只要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对股东会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就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股东退股怎么退股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退股的情形。在公司的股东会上,对连续五年盈利但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以上决议出现时,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出现以上决议时公司的情况已经比较危险,与公司意见不合的股东可以请求退股。但是不允许法律规定情形外的股东退股。
二、股东的退出方式是什么
股东的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解散公司。
三、怎么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方法如下:
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
2、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3、股东拥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当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时,小股东可以请求按照自己的持股比例分配股利。
4、小股东行使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若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提起请求收购股份诉讼: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请求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当公司陷入僵局,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或者控股股东压制小股东,严重影响小股东利益时,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在法院判决后,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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