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申请

2024-05-18 00:18

1.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申请

中国央行对其的发行申请受托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报告。2.发起机构章程或章程性文件规定的权力机构的书面同意文件。3.信托合同、贷款服务合同和资金保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草案。4.发行说明书草案。5.承销协议。6.中国银监会的有关批准文件。7.执业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8.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会计意见书。9.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草案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安排能说明。10.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申请

2. 怎样购买企业资产支持证券?

场内:购买证券是在证券公司开户后,通过证券公司交易软件进行交易。
场外:购买证券是通过银行柜台、网银、证券公司柜台、基金公司网站等渠道交易。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关注重点:
第一,从评级的角度,应该跳出传统固定收益产品的评级模式,把资产证券化当作投行产品来对待,所有的评级应具备投行思维,从理论、方法、技术上对产品有更深入的认识。
第二,从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交易结构来看,并非交易结构越复杂,就越能规避很多问题,当然,也不是说交易结构越简单越好。交易结构要根据不同企业的类型来实行差异化的设计。
第三,需关注产品的现金流。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以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债权或收益权作为偿付基础的,如果现金流预测有偏差就会导致信用风险。因此,评级机构都很关注产品的现金流。
第四,可探索将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做成标准化的产品。对于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如果可以通过一些研究、分析,通过一些政策法规上的完善,将其逐渐变成一个标准化的产品,相对来讲,市场对风险的认识会更加趋近于一致。

3.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交易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过程通常如下:首先由基础资产的发起人(originator),包括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公司、抵押贷款公司、信用卡服务商、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将贷款或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其附属的或第三方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实现有关资产信用与发起人信用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ness),然后由SPV将资产打包、评估分层(tranches)、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信用评级等步骤后向投资者公募或私募发行,产品类型包括简单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y)和复杂的结构证券(structured security),如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CMO(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 )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保险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对冲基金等。由于大多数资产支持证券的存续期限、偿付结构、信用增级手段等都各不相同,其交易大都在OTC市场进行,主要通过电话双边报价、协议成交,因此除标准化程度较高的MBS外,其他类型的ABS一般流动性不足、价格透明度不高。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交易

4. 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资产证券化应具备的交易条件是:
1、能够在未来产生可以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
2、持续一定时期的低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
3、本息的偿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活期间;
4、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有着广泛的地域和人口统计分布;
5、金融资产的抵押物有较高的变现价值;
6、原资产持有人持有该资产已经有一定的时间,并且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
7、金融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一、资产证券化及其作用
资产证券化(AssetSecrITization)是衍生证券技术和金融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到九十年代得到迅猛发展,至今仍以其精巧的构思和独特的功能在国际金融创新领域独领风骚。
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可通过对交易结构进行千变万化的设计来适应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经济和社会环境,满足不同融资者的需求。作为合法规避已有监管制度的产物,资产证券化的出现打破了金融市场各组成子市场、部门和主体机构之间的原有界限,迫使传统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制度进行适应性变革,有利于金融产业结构调整,改善金融市场结构。因此,资产证券化除在发达国家广泛地应用外,也被许多发展中国家争相引进以促进本国的金融深化。资产证券化可广义地理解为将资产收益权制作成证券或以资产收益权为担保发行证券并流通的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要注意的问题:
1、必须由一定的资产支撑来发行证券,且其未来的收入流可预期。
2、即资产的所有者必须将资产出售给SPV,通过建立一种风险隔离机制,在该资产与发行人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即使其破产,也不影响支持债券的资产,即实现破产隔离。
3、必须建立一种风险隔离机制,将该资产与SPV的资产隔离开来,以避免该资产受到SPV破产的威胁。
后两个方面的问题正是资产证券化的关键之所在。其目的在于减少资产的风险,提高该资产支撑证券的信用等级,减低融资成本,同时有力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5. 银行为什么要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银行要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对于银行而言,这意味着相关信贷资产的风险将不再停留在银行系统内部流转。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机构等投资机构,甚至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交易所成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投资者群体的扩大和分散将有助于产品定价更加有效、交易更加顺畅。

  对于交易所市场而言,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登陆将激活现有投资者的交易兴趣。自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以来,市场容量的狭小使得交易始终无法活跃。对此,业界一直希望未来有更多产品挂牌交易后,市场活跃度能够逐渐提升,形成良性循环。而质量较高、规模较大的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则有望成为启动这种良性循环的最初动力。

银行为什么要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6. 企业发行证券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发行不同的证券、不同的发行方式,需要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包括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7. 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项

资产支持证券名称应与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和资金保管机构名称有显著区别。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向投资者定向发行。定向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可免于信用评级。定向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转让。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报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情况。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结束之后2个月内,受托机构可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的规定,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托管、交易、结算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项

8. 资产支持证券属于什么类型的证券